吉林省有420多万离退休人员,每年也有20多万人新办理退休。有一位吉林的朋友问,1985年就进厂工作了,今年7月份退休,工龄有41年多,养老金能领多少钱呢?能不能领到4000元以上?
说实话,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主要是该地的养老金计算公式计算而来,不过具体的计算因素,还是因各地、各人不同而不同。
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公式。
表面上看,吉林省的养老金计算公式跟其他地区一样,主要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的。但是吉林省对于长缴费年限的人群还有增发养老金部分,这在全国也是独一份的。
①基础养老金,吉林省采取的是双基数计算模式,在全国又是独一份了。
基础养老金=(退休地市计发基数 + 省计发基数×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2 × 缴费年限 × 1%
2026年7月退休,暂用2025年养老金计发基数预发:全省(不含长春)7322元/月,长春市7978.25元/月。待2026年新基数下半年公布后再重算补差。养老金计发基数在不断的统一,未来双基数就会统一使用全省计发基数。
工龄41年多,其实每多一个月养老金都多发一点,不了解具体情况,按照保守41年计算。
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1985年参加工作,1995年7月之前为视同缴费年限(约10年),视同缴费指数一般按1计算。实际缴费指数指的是本人缴费基数与上年度工资的月均值。
现在我们缴费一般是60%~300%档次,对应缴费指数是0.6~3。
综合平均缴费指数假设按照0.8计算,按照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如果是非长春企业退休,工龄41年是领取36.9%的养老金计发基数,约为2702元左右。
如果在长春市退休:基础养老金 =(7978.25 + 7322×0.8)÷ 2 × 41 × 1% ≈ 2836元。
长缴费年限的增发部分。实际缴费年限满20年后,超出部分分段增发:21-25年部分每年增发0.15%,26-30年部分每年增发0.20%,31年及以上部分每年增发0.25%。
工龄41年,视同缴费约10年,实际缴费约31年,触发全部三档增发。参照吉林真实案例,增发金额约为基础养老金的11%左右。指数0.8、全省地区:增发约297元左右。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
吉林省个人账户是1995年7月建立的,最初按照缴费基数的11%比例积累,2006年开始按缴费基数8%逐月积累。如果长期按最低档缴费,31年实际缴费,个人账户余额大约在9到10万元。
退休年龄假设为60岁,计发月数139个月。按9.5万元算:95000÷139≈683元/月。
如果是推迟退休的话,计发月数也会相应的变小,个人账户养老金会提高。
③过渡性养老金,吉林的过渡系数是全国最高的1.4%,但主要是针对1995年7月以前的缴费年限计算(其他省份多是以1996年1月以前的缴费年限计算)。
过渡性养老金为省计发基数×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4%。
视同缴费约10年,指数0.8,经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为 7322×0.8×10×1.4%=820元左右。
最终求出来的基本养老金是非长春地区4502元,长春地区退休还能再高出100多元。
总体来说,一般吉林省工龄41年的职工养老金能领4500元以上,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具有长工龄的人员数量越来越少,社会养老金水平也会逐步降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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