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蜜都饶河)
道路行驶通畅
人车文明礼让
这是一座文明城市该有的模样
但部分驾驶人却存在交通陋习
不仅影响自身安全
还影响他人出行
为此
饶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案例一:饮酒驾驶机动车
2026年6月13日,孟某某驾驶一辆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小佳河路段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被饶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孟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六个月,行政罚款2000元。
案例二:无证饮酒驾驶机动车
2026年6月15日,孙某某驾驶一辆两轮电动摩托车行驶至山里乡路段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被饶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孙某某饮酒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行政罚款2500元。
案例三: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2026年6月16日,陈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饶河县某路段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被饶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发现,陈某某在2022年6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饶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此次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陈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四:货车超载
2026年6月22日,饶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查获号牌为黑JB****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核载49吨,实载123.85吨,超限超载100%以上。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该车驾驶人王某某处以驾驶证记6分,行政罚款2000元,并责令驾驶人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案例五:货车超载
2026年6月30日,饶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查获号牌为黑JA****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核载49吨,实载99.25吨,超限超载100%以上。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该车驾驶人佟某某处以驾驶证记6分,行政罚款2000元,并责令驾驶人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饶河县公安交管部门温馨提示:
人人都需要文明交通
交通需要人人文明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杜绝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携手共创、共建、共享文明城市交通环境
来源:饶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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