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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商报)

据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山西易联支付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易联支付”)近日被警告、通报批评,并被没收违法所得374.5万元,处罚款572万元,合计被罚没946.5万元。

山西易联支付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型如下:

1.未履行风险管理措施。

2.未落实有关合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者用户权益保障机制。

3.未按照规定报送、保存相关信息、资料或者公示相关事项、履行报告要求。

时任山西易联支付董事、副总经理王某春对该公司未履行风险管理措施负有直接责任被罚款19万元。

据公开资料,山西易联支付成立于2004年,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500万元,实缴资本3500万元。

天眼查网站显示,2023年,山西易联支付因违反交易信息处理相关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相关管理规定被警告,并处罚款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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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读创财经

编辑 信嘉毅 责编 朱峰 校审 宋华

监制 舒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