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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号凌晨,香港湾仔。

警方接到个报警电话,操一口英式英语,语调倒是挺平静,就是话有点乱。

地址报的是庄士敦道60号嘉荟轩,31楼一间公寓。

警察几分钟就到了。

大堂里站着个高个子白人男的,身上有抓痕,还沾着血。

警察跟着他上31楼。

一进屋,客厅地板上躺个年轻亚裔女的,浑身刀伤,血淌得满地都是。

旁边扔着把12英寸的锯齿刀。

人还有口气,急救车拉去医院,没救回来。

脖子上一道切口,直接把气管割断了,身上几十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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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证进场,这一查就是8个小时。

露台角落里,一只28寸的黑旅行箱,上面盖着床被子。

拉链没拉严,缝里往外渗液体。

打开一看,里头蜷着另一个女的,都已经腐败了。

脖子快被割断,手腕脚踝有绑过的印子,身上烫的、割的、打的,啥伤都有。

法医说,死了得有四五天了。

现场还搜出一把可卡因,一堆情趣用品,笔记本和两部手机。

手机里翻出来两千张照片、43段视频。

后来开庭,法官直接警告陪审团:这些内容"极度骇人",心理承受不住的掂量着看。

报警那男的叫朱廷,1985年生,伦敦人。

混血,妈那边是香港华人。

这履历拿出来能闪瞎眼——温彻斯特公学,剑桥彼得学院,历史和法律,一等学位。

毕业后进巴克莱,又跳美林证券。

2013年调来香港,做结构性股权融资,亚洲区副总裁,年薪250万港币。

湾仔嘉荟轩,标准的金融精英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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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人来港之后,彻底滑了。

可卡因吸得凶,酒也没断过,沉迷那种带暴力的性幻想,湾仔的性工作者他泡了个遍。

2014年10月下旬,他从美林辞了,公司邮箱自动回复写得阴阳怪气的。

人已经疯了一半。

两个死的,都是印尼人。

第一个叫苏玛蒂,1991年生,中爪哇的,小学毕业就出来打工,保姆、带娃都干过。

19岁来香港做家佣,每个月往家汇钱,盖了房,买了家电。

后来回印尼学了DJ,想多挣点,让儿子读好书。

2014年8月,她旅游签再来香港,计划11月2号回老家。

10月25号傍晚,朋友在湾仔一酒吧最后见她一面。

当晚她就进了朱廷的公寓,再没出来。

第二个叫塞宁,苏拉威西偏远小岛出来的。

2006年来港做家佣,后来合同黄了,就黑在这里,湾仔酒吧陪酒、兼职DJ,也接性交易。

没身份,被欺负了也不敢报警。

每月往家寄钱,想着再熬几年,回老家开个小服装店。

10月31号万圣节,她在骆克道一酒吧跟人打招呼,然后去派对。

午夜被嘉荟轩监控拍到,跟朱廷一起进电梯。

几个小时之后,死在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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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是这么个经过——

10月25号凌晨,苏玛蒂进屋就被控制了。

接下来几天,被剥夺人身自由,反复遭受侵害。

朱廷拿手机全程拍了。

10月27号,人没了,装行李箱,塞露台角落,盖床被子晾着。

这一晾,就是四五天。

10月31号万圣夜,他又在酒吧勾上塞宁,带回来。

塞宁一进屋估计就觉出不对,想跑,被他拿刀追上。

11月1号凌晨,他自己打的报警电话。

2016年10月,香港高等法院开审。

朱廷不认谋杀,拿"神志失常减责"当盾牌,认了个误杀。

控方不干,两边各找了两个精神科专家对喷。

辩方说他好几种精神障碍,自控没了。

控方说你看他作案那目标导向,清楚着呢,就是"清醒地实现自己的幻想"。

11月8号,9人陪审团退庭商议,一致裁定:两项谋杀,成立。

主审法官司徒冕宣判的时候说,这案子在香港审过的谋杀里,"堪列最骇人听闻之中",被告"触及人性堕落的最深处"。

两项谋杀各终身监禁,同期执行。

朱廷上诉,2018年2月上诉庭驳了,终审也驳了。

这辈子,就关在香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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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案子看到朱廷的履历那一段,我愣了一下。

剑桥一等学位,美林VP,250万年薪,这路数放在谁身上都是"人生赢家"剧本。

结果呢?湾仔吸可卡因,把两个来香港挣血汗钱的印尼妹,一个塞行李箱晾露台,一个剁客厅里。

他报警那会儿,语调还挺平静,像是刚做完个presentation。

这已经不是"压力大"三个字能解释的了,这是骨子里的恶被钱和药喂大了。

但更憋屈的是那两个女的。

苏玛蒂,小学毕业,被前夫扔了,带个儿子出来打工,想回老家当DJ。

塞宁,黑在这边,被欺负了不敢报警,想攒钱开服装店。

她们招谁了?

就因为是外籍家佣,是无证务工的,是湾仔酒吧里"便宜的那一档",就活该被挑中当玩物?

朱廷挑的就是这种——没身份、没背景、出了事没人追着问的那种。

这案子表面是个变态杀人,底下是香港繁华后面那层渣:多少外籍家佣、无证务工的,天天在这座城里漂着,一根手指都不敢让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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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廷拿"我有精神病"抗辩,陪审团没买账。

这点挺解气的——甭管你剑桥还是牛津,年薪250万还是250块,杀了人就是杀了人。

高学历不是免死金牌,白人面孔也不是,投行VP更不是。

法官那句"人性堕落的最深处",算是给他盖棺了。

但两个印尼妹的家,塌了是塌了,没人赔得回来。

苏玛蒂那儿子,再也等不到妈从香港带回来的礼物。

塞宁那小岛上的爸妈,等回来的只有一盒骨灰。

这事搁谁身上都憋屈。

你在香港打工,合法不合法的,图啥?不就图给家里挣点,让自己孩子别再走你这条路?

结果碰到个吸嗨了的投行男,命都没了。

姑娘们出来打工,住家、酒吧、派对,多留个心眼吧,真遇上不对劲的,跑,别回头。

身份黑不黑的,命比啥都重要,报警怕啥,总比进行李箱强。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