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在小区棋牌室碰见对门王大姐,她正拿着手机翻来覆去地看,嘴里念叨着“这男人也太不是东西了”。我凑过去一看,是条新闻——浙江一个五十八岁的老爷们儿,婚内出轨还生了闺女,给第三者买房又转账,前前后后掏了一百四十万。被老婆告了之后,他还狡辩说里头有部分是给孩子的抚养费。结果法院一句话怼回去了:抚养费也是拿夫妻共同财产付的,老婆没义务替别人养孩子。
王大姐气得直拍桌子,说她们小区就有这么一号人,六十多了在外头养了个小的,原配在家伺候公婆拉扯孩子,到头来钱全让外人卷走了。她说这判决判得好,就该让那些不老实的男人知道,家里的钱不是你想给谁就给谁的。
不光是王大姐激动,这几天这条新闻在网上都吵翻天了。有人拍手叫好,说法院判得大快人心,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人一起挣的,凭啥让第三者占了便宜。也有人替那孩子抱屈,说孩子是无辜的,大人的错不该让孩子承担。棋牌室老孙头说得更直白,他说这种事以前都是原配哑巴吃黄连,现在法院总算给撑了回腰。
要说法律咋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写得明明白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挣的钱,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老公背着老婆给第三者大额转账、买房买车,这就叫擅自处分共同财产,侵犯了老婆的合法权益。法院判第三者返还,是有法律依据的。王大姐说她那小区那家原配要是早点知道这条,也不至于憋屈这么多年。
不过也有懂行的老同志提醒,原配得知道老公把钱转给谁了、转了多少,还得有证据。要是啥都不清楚,光靠嘴说可不行。更扎心的是,有些原配发现的时候,钱早就被转移得差不多了,想追都追不回来。
说到这儿,小区里又吵起来了。有人说男人有钱就变坏,五十八了还不安分,活该被法院收拾。也有人说这事儿不能全怪男人,一个巴掌拍不响,第三者明知道人家有老婆还往上贴,也不是啥好东西。还有人说最可怜的是原配,辛辛苦苦几十年,到头来钱没了人也没了。
说到底,法院这判决给不少原配撑了腰——夫妻共同财产不是谁想给谁就能给的。王大姐说她回去就跟闺女说了,以后找对象眼睛得擦亮点,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别到头来钱让人家搬空了还蒙在鼓里。那些还在外头瞎搞的老爷们儿,也该醒醒了,家里的钱不是你的私房钱,想给谁给谁,早晚得出事。
评论区说说:你觉得法院判第三者返还财产,合理不合理?你身边有没有类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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