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吨王”
光听名字就让人捏把汗
这个称呼指的是
总质量达100吨以上的
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货运车辆
这样的车上路
就像一颗移动的“定时炸弹”
近日
江门交警在专项整治行动中
就精准查获了一辆这样的“巨兽”
及时拆除了一枚路面“暗雷”
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
7月6日晚,蓬江交管大队在行动中发现粤Q3***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严重超载嫌疑。经核查,该车核载49吨,实载118.55吨,超载率高达141.94%,是不折不扣的“百吨王”。
经核查,驾驶人卢某不仅肆意超限,还故意污损号牌以逃避监管。蓬江交管大队依法对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因驾驶故意污损号牌车辆上路,处以罚款200元、记9分;因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
货车超载的危害
01
易引发爆胎、刹车失灵事故
轮胎长期超负荷运行,胎内气压和温度升高,爆胎风险大幅增加,可能引发严重事故;同时车辆制动距离变长,容易发生追尾事故。
▲超载货车突然爆胎,一声巨响两人受伤
▲一货车严重超载,在下坡路段时突然刹车失灵,致多人死伤
02
增加事故人员伤亡率
货车超载量越大,其总质量也会变得越大,一旦与小型车辆发生碰撞时,将会大大增加其他驾乘人员的伤亡风险。
▲货车超载严重且车速过快,无法在短距离内刹停,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
▲超载货车在路口侧翻,将小轿车“掩埋”
03
发生货物遗洒
在运输过程中,车辆所载货物因超过承受的重量,会降低车辆稳定性,车辆货物因固定不牢、装载不当等,容易掉落或散落在道路上。
▲一辆装载红砖的超载货车侧翻,压扁小轿车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记6分。
江门交警提醒
超一分,险万分
请广大货车驾驶人
务必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切勿超限超载行驶
严防货车变“祸车”
一审:贤
二审:晶
三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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