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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全市防汛IV级应急响应调整至III级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雨情、水情情况,按照《凌源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并结合气象预报,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11日20时起,将全市防汛IV级应急响应调整至III级。
各乡镇街、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和III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各乡镇街要根据当地《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抓紧落实相关措施,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尤其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转移避险安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乡镇街、各部门每日8时、16时向防指报送工作动态。
凌源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7月11日
来源|凌源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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