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白
长沙事件,因为长沙发布的这则:情况通报
网络上舆论开始反转了。
有的作者甚至说出,长沙车位纠纷,是“以闹取胜”的重大胜利。
但读完他的文章,里面这一句:“遇到车位被占了,一般人的处理是自己找其他地方停,尽量不妨碍他人的通行,反正到了明天,事情自然解决了。”
一下就把我笑到了。
这个道德观,说实话就别霍霍网络人了,谁家车位被占了,大半夜回来没车位,不被气死。尤其是这个作者是在上海,你不知道下班回来一天疲惫车位没有,四处找的心情吗?
几点吧:
一是,
我为何把长沙发布的那则通报放在上面,我觉得理性的朋友都能看出来,这篇通报玩的文字游戏,几乎全篇都在暗示被霸占车位的业主“得理不饶人”。
他的车位被占了,他将车停在女干部的车前就是用“堵住”,而女干部的男朋友为了替女友出气也学着堵,在通报里就变成了“停在了闵某的车头前”。
这种毫不顾忌的拉偏架,用文字站队的行为,说实话,全篇下来,闵某自然就成为了“恶人”的形象,女干部反倒是给人一种委屈满满的感觉。
再说白了,如果按照这个通报的过程,正常人看完的理解都该是女干部委屈死了,被占车位的男子就是寻衅滋事,女干部不应该被停职,被霸占车位的男子反倒是要被抓呢!
当然,也可以理解,因为纵观这些年的舆论场,不仅仅是长沙,任何地区因为维权到最后将地方闹到舆论场的,结果都是不好的,虽然不至于倒霉,但在官方的印象上这个人就是“需要警戒的不良分子”。
这就是现实啊,维权,没有人给你处理,车位被占了,要闹一闹才能解决,闹一闹,你的成分在当地就被录入了,最后维权的人还要被通报大为这个人“闹”的形象。
二是,
一开始,这件事我的关注点其实都不在女干部本人身上,包括几天前写的第一篇文章:
甚至在开头就已经说了,女子的身份不是重点,重点是有没有因为她的身份而无法得到公正的处理,
再看我昨天的文章:
是不是所有的核心都围绕着维权难的问题。
维权为何难?
检察日报都说了:
“
小恶难惩的背后,是合法维权渠道走不通,自力救济又易踩法律红线的结构性困境,业主焊钢管封堵随解气,却存在法律风险,再向前一步,维权者反而可能变成侵权方,得不偿失。”
这件事,之所以引爆网络,再说白了,女公职人员的身份仅仅只是点燃的引线,而真正戳到人痛点的是车位被占这点小事,到最终维权都是如此的艰难。
这起事件,早已经跳脱了当事者双方的这个矛盾范畴,而是讨论的现实中的和稀泥,颠倒黑白。
长沙发布的这则通报,将被霸占车位的闵某打成“闹事,得理不饶人”的形象,其实就是在告诉世人,你吃亏了,维权不好使,但你闹,更不好使。
三是,
我其实很讨厌评论区那些,什么,两个都不是省油的灯,一个蛮横霸道仗势欺人,一个得理不饶人都不是善茬这样的评论。
这世间很多的恶都是你们这群厚颜无耻的老好人造成的,任何一个纠纷,你看不到后面的本质,上来就是一嘴,算了吧,大家都不容易,和气生财。。。。
你这属于慷他人之慨,等你自己遭遇的时候,你看看你自己还这么大方不大方。
你们就是胡适笔下的,虚伪的大坏货。
你怎么知道,人家闵某是有多少次回来车位被占,这一次才上火,非要找个理呢?
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公共车位没了,有主的车位即便是空着的,空一个月,我都不会去停,这是人家自己真金白银买的财产,是人家的私产,这不是大马路牙子的那些白框框,这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还有就是,闵某即便不是善茬,我倒是希望这社会多一些这样的不善之辈,只有这样的不善之辈,较真的人多了,买一个西瓜里面烂了,愿意再跑一百公里也要换回来的这类人多了,那些坏货才会少。
对了,在我的意识中,不是善茬的人,在道德上要远远高于”温良谦恭让的坏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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