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平六年(189年)西北军阀董卓趁宫廷内乱率兵进京控制了朝廷中枢到次年关东各州郡起兵讨伐董卓起,东汉中央政府失去了对全国的控制。经过近20年内战,各地割据势力被以曹操为首的曹魏政权、孙权为首的东吴政权和刘备为首的蜀汉政权兼并。东汉延康元年(220年),曹操之子曹丕废汉称帝,此后曹魏、东吴、蜀汉三国鼎立局面形成,中国进入了秦汉王朝以来第一个大分裂时代。
三国时期大批北方百姓逃往江南躲避战乱。东汉中平元年(184年)后的百年间,浙江新设县26个,福建境内原来只有1县,东吴政权占据江东后增设7县,南方人口增加,农桑获得发展。这些南渡居民很多都是当年司马迁笔下“好稼穑,虽无山川之饶,能恶衣食,致其蓄藏”的淮河流域的庄稼汉。长江沿岸出现了许多屯田区,人们开垦滩涂,围湖造田。太湖沿岸和钱塘江流域的三吴地区(吴郡、吴兴郡和会稽郡)稻米高产,但南方农业耕作技术和人均粮食产能落后于中原。
蜀汉在三国中实力最弱,“益州疲敝”,土地面积只有东吴的2/3、曹魏的1/3强,多是不发达地区。蜀汉政权创立者刘备去世后,主政蜀汉的诸葛亮为复兴汉王朝的一己执念,举全川之力,竭巴蜀膏血,穷兵黩武,蜀汉越发积贫积弱。
从东汉中期起气温下降,后期粮食供给严重不足,流民大增,饿殍遍野。三国时期气温继续下降,跌入中国5000年来第2个寒冷期的谷底,加之内战不止、瘟疫流行,饥寒交迫的民众大批死亡,最严重时全国仅余2300万人左右,不及东汉末年人口的四成。当时不但大批民众死于饥寒,连手握屠刀、四处抢掠的军队也严重缺粮。为巩固政权、保障政府和军队供给,曹操利用击败青州黄巾军后获得的大批人口、耕牛复垦耕地,派官员管理民屯,将士兵编入兵户,建立士家制度。士家制度规定,士家世代当兵服役,不许与平民通婚,士家妇女夫死改嫁或女儿出嫁也只能嫁给士家。士逃亡,其妻子、儿女要被罚成为奴婢或处死。
士家制度是曹魏政权耕战一体的统治方式,兼有为战争提供兵源和为政府贡献财政收入的双重功能。政府控制大量耕地和稀缺劳动力有利于巩固曹魏政权在政治、经济上一家独大的地位。与士家制军屯并行的民屯作为战时经济措施虽有救急之效,但对农民奴役、盘剥过重,不利于调动小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也与郡县治理体系发生冲突,有助长地方势力做大之患,违背中央集权统治原则。随着战事减少,社会由乱转治,为争取流民返乡种田,从曹魏后期到西晋初年,民屯被陆续废弃。
曹魏政权后期,权力落入司马家族手中。权臣司马昭主政时期,曹魏政权消灭了蜀汉政权。魏咸熙二年(265年)司马昭之子司马炎胁迫魏帝禅让,建立西晋王朝。晋咸宁六年(280年),西晋消灭东吴,实现了全国统一。
魏晋“耕种图”壁画砖
西晋初年人口3000万,只有东汉后期人口的一半。为发展经济,调动农民种田积极性,恢复和平年代经济秩序,加强中央集权统治,西晋取消民屯,将以往独立于郡县外的民屯田纳入郡县管理,但保留了兵户屯田制度。泰始九年(273年),晋朝下令凡女17岁未嫁由官府为之择嫁,以期繁衍人口,增加劳力。统一中国后,政府还以供给口粮、免除徭役的优惠政策招募蜀汉和东吴人口充实北方。此外,晋朝严禁地主私募佃农,以保护纳税小农户和政府税源。
汉朝政府对田主征收田赋,对居民征收人头税(口钱和算赋),货币收入逾百亿,超过全部税收的七成,加上盐铁专营收入,占社会货币流通量(280亿钱)的七成以上。三国时期改田赋和人头税征税办法为租调制,即租赋和户调,所有赋税用实物缴纳。
实现全国统一的晋太康元年(280年),西晋实行户调式。户调式包括占田制、户调制、品官占田荫客制3部分。
占田制规定,16-60岁丁男占田70亩、丁女占田30亩。其中丁男课税田50亩,丁女课税田20亩;13-15岁或61-65岁次丁男课税田10亩,女子免税。丁男户田租每亩4斗。
户调制规定,丁男户每户户调绢3匹、棉3斤,次丁男或女子户减半。边郡农户的户调为规定数量的2/3,偏远地方为1/3。西晋内地自耕农人均综合税(中央政府公布的租赋,不包括苛捐杂税)为20%,与战国时期相当,约为汉朝(4.1%-5.6%)的4-5倍,可见农户负担之重,也显示了政府征收的租调含有租赋合一的性质。官府将农户分为贫富九等,按等定额,征收租调。这种租调征收办法称为“九品混通”。
品官占田荫客制规定,官员根据品级高低分别占田10-50顷,可以拥有佃农1-50户。根据官员品级高低,从九族到三世亲属、1-3名食客享受免税和免徭役优待。
尽管西晋处在中国5000年来第2个寒冷期的谷底,和平年代的红利使经济出现好转,但农民生活水平普遍不及汉朝。条件较好的西晋北方内地农户每日人均口粮0.5公斤(表1),处于两汉自耕农(西汉后期0.58公斤,东汉后期0.47公斤)之间,这是农业发达的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水平。户调制规定,边郡农户的户调为规定数量的2/3、偏远地方农户的户调为规定数量的1/3,史称“是时天下无事,赋税平均,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这并非民生有了多大改善,不过是被长期残酷战争吓怕了的民众珍惜和平,“天下怀静”的缘故。依靠和平红利,西晋人口从全国统一初的3000万人增加到20年后的3500万人。
表1 西晋黄河中下游地区农户收支
西汉后期土地兼并成风,东汉更加严重。权贵、官员和豪门望族的庄园田连阡陌,贫民无立锥之地,沦为佃农和农奴。东汉末年,内战不断,农民唯有投靠当地豪族才能保全性命,平时务农,逢战为兵,成为豪族附庸,史称“部曲”。司马氏当年为篡夺曹魏政权,刻意拉拢和收买曹魏政权的官宦和豪族势力,纵容其骄奢淫逸、非法残民。这既帮助司马家族势力扩张,实现了以晋代魏的野心,也埋下了西晋覆亡的祸根。西晋建立之初便是一派王朝垂暮的政治衰败乱象,短短半个世纪就在皇室内讧引起的“八王之乱”和接踵而来的胡族入侵中轰然倒塌。
西晋灭亡后,东晋王朝在江南建立。以往经济最发达的北方地区胡马纵横,陷入战乱,北人纷纷南渡,仅西晋后期的永嘉年(307—311年)便不少于50万人。东晋王朝作为北方南下的势力,为巩固在江南的统治,在南方设立了不少与北方地区同名的州郡,收容南渡民众,豁免他们的赋税、徭役,助其在南方落户生根。东晋百年统治期间,南方人口从1050万增加到1500万-1700余万。大批南渡农民带来了北方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推动了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的南方地区发展。这时的南方农民已经不再是西汉前期司马迁笔下依仗丰富的自然资源“啙寙偷生”的群体。或许是受到淮泗南迁移民“好稼穑”(《史记·货殖列传》)的影响,或许是受到人口剧增、耕地减少的压力,或许是唾手可得的自然资源减少,又或许是珍惜南方相对安定的生活,他们成了中国农民中最勤劳能干的群体。
东晋时期,江南大面积垦殖荒地,牛耕在南方普及,一人一牛的灵便“犚犁”取代了需要二牛三人操作的笨重长辕犁,更适合多丘陵山地的南方小块稻田和小农户使用,提高了南方农民的劳动生产率和户均耕种面积。
《晋书·食货志》称:“咸和五年,成帝始度百姓田,取十分之一,率亩税米三升(与《汉书·食货志》的误记一样,此处所称三升实际应为三斗)。”按两晋度量衡的晋亩、晋石标准(附表1),约合每市亩粮食亩产66.6公斤。作为官府征税依据,这应该是当时南方平均亩产水平。东晋平均气温约低于西汉1℃,亩产低于西汉后期南方平均亩产69.3公斤的水准(表2-5)。鉴于按亩征税遭到大量占田的士族门阀的抵制,东晋“孝武太元二年,除度田收租之制,王公以下口税三斛,唯蠲在役之身。八年,又增税米,口五石”。太元二年(377年),从按亩征税改为按口征税后,5口之家税米15斛,合计256.5公斤。同样按10%税率、5口之家粮食总产2565公斤、每市亩亩产粮食66.62公斤推算,5口之家户均耕地38.5市亩,人均耕地7.7市亩,比西汉南方农民人均耕地4.1市亩增长近九成。这应该归功于南方牛耕普及、耕犁改进。
《晋书·食货志》称,太元末年(396年)“天下无事,时和年丰,百姓乐业,谷帛殷阜,几乎家给人足矣”。东晋南方农户收支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东晋南方农户收支
从表2可见,东晋自耕农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每日人均口粮超过汉朝最好的东汉前期自耕农水平(分别为381公斤和0.61公斤)。可是按人头征税明显不利于少地或无地的佃农。当时的东晋门阀士族大量占田修建庄园,如果佃农人均耕地为南方农民人均耕地(7.7市亩)的八成,每日人均口粮便只有0.3公斤,触及了口粮红线,所以不少农民不堪重税,纷纷隐匿山林或逃往地广人稀的南方。
逃往南方的农民成为继秦汉南征后福建和广东的新移民,是福建和岭南地区客家人的祖先。语言学家认为客家话中粤方言是秦音,是融合了南粤古音而成;福建客家方言是晋音,是结合了瓯闽古音而成。由此推断,当时移民主要逃到了多山的福建,这些南迁的客家人促进了福建和岭南地区的经济开发和社会进步。
北方经济则是另一番景象。西晋末年和东晋王朝统治时期,北方地区经历了严重战乱,先后出现了成、汉、前凉、前赵、后赵、前燕、魏(冉闵)、前秦、后秦、后燕等20余个割据政权,其中16个规模较大、存续时间相对较长的王朝被列入北魏崔鸿所撰《十六国春秋》,史称十六国时期(304-439年)。这些王朝除偏居西北的前凉(318-376年)和汉人冉闵建立的短命魏政权(350-352年)外全是游牧民族的胡人政权。史称匈奴、鲜卑、羯、氐、羌为“五胡”,与巴族合称“六夷”。十六国时期,中国仍处在5000年来第2个寒冷期,战乱和寒冷气候沉重打击了北方经济。农田撂荒,荆棘丛生;城市被战争摧毁,到处残垣断壁。留在当地的农民只有投靠地方豪强,筑坞堡自卫,平日务农,逢战为兵。各路武装横行于道路、城市,商旅绝迹,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绝对优势。
从东晋将军刘裕建立的刘宋政权取代东晋起,历史进入南朝(420-589年),此时北方割据政权混战也到了终局。经过100多年角逐,鲜卑族建立的北魏兴起,击败、兼并了各路胡族势力和割据政权,魏太延五年(439年)统一了北方,进入与南朝对峙的南北朝时期。北魏太武帝在水草肥美的河西开辟牧场,“畜产滋息,马至二百余万匹,橐驼将半之,牛羊则无数”7。畜牧业成为重要的经济部门,重现了2000年前商朝农牧业并立的景象。
北魏政权规定,农民每户交帛2匹、絮2斤、丝1斤、谷20斛,另外输调外帛1匹2丈。此外还不定期征收数量不菲的杂调。北魏太和八年(484年),北魏政府改变以往不发官员薪酬的旧例,每户加征户调帛3匹、调外帛2匹、谷2斛9斗,用于支付官员俸禄。北魏鲜卑族人数有限,统治北方不得不借助控制着坞堡和地方社会的汉族豪强势力。由于地方豪强属下的人不向政府纳税,财源大量分流(按照《魏书》卷五十三《列传第四十一·李冲》的说法,当时“旧无三长,惟立宗主督护,所以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因此户均赋税实际轻得多)。
为强化中央集权统治、规范和稳定社会治理、发展经济和增加税源,从太和九年(485年)起,北魏颁行均田令、乡党法,推出一系列改革,内容包括:一是15岁以上男丁授露田(粮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授露田20亩。因耕地需要轮作休耕,实授露田加倍,田主去世或到了免除劳役的老龄,露田归还官府。二是桑田种桑50株、枣5株、榆3株,桑田为永业田。三是15岁以上未婚男女4人,或从事耕织的奴婢8人,或耕牛20头,其授田、租调视同一对夫妇。四是一户夫妇户调帛1匹、租粟2石。五是废除鲜卑宗主督护制,清理户口,实行户籍制。五家为邻、五邻为里、五里为党,由“乡人强谨者”任邻、里、党三长。六是郡守、县令等地方主官按照官职授予“公田”为禄田,其中刺史15顷、县令6顷,禁止买卖禄田。
均田制使农民获得了政府分配的土地。原来依附于地主和地方豪强的佃农转为自耕农,扩大了政府税基。北魏地广人稀,授田制和租调制着眼于用足土地资源和人力、畜力,规定奴婢和耕牛也享有分地份额。均田制改革意义重大,它为北魏从部落制过渡为郡县制国家、小农摆脱宗主督护的剥削和依附地位开辟了道路,激发了小农的生产积极性。
为加强对中原的控制,摆脱鲜卑贵族守旧势力干扰,太和十九年(495年),孝文帝不顾鲜卑贵族强烈反对,将都城从平城迁到洛阳。他宣称鲜卑拓跋氏为黄帝后裔,推出一系列措施改革鲜卑旧俗,向秦汉王朝统治模式和农耕文化传统靠拢。孝文帝改革的效果逐渐彰显。北魏迁都后,洛阳重新成为北方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随着北方结束战乱,黄河中游土地得到开垦和利用,农业获得发展。
至迟到西晋,或许受到东汉末年土地—人口—粮食危机造成社会大动乱的警示,人们已发现了战国以来广种薄收、粗放耕作模式的弊端。曾任职弘农太守、典农校尉的西晋谏官傅玄上书晋武帝:“耕夫务多种而耕暵不熟,徒丧功力而无收。”军屯提高屯田士兵的耕种面积指标,以至于“功不能修理,至亩数斛已还,或不足以偿种”,“其病正在于务多顷亩而功不修耳”。
经过长期农耕经验积累,南北朝时期北方农业取得重大技术进步,出现了从广种薄收的粗放耕作模式向精耕细作的集约化(劳动密集型)农业的积极转变。
贾思勰的《齐民要术》成书于北魏分裂为东、西魏后。从这部农学书可见,南北朝时期农业技术有了长足进步,如利用绿豆苗等绿肥、秸秆和牛粪沤肥田地,采用犁地和耙地保墒技术,精准选择农时安排农事,确定浸种工序和种子的科学用量,选择土地复种品种,熏烟抗霜冻和掘井浇田技术在南北朝已有很高水平并普遍应用。
南北朝中期气温比东晋和十六国时期上升,有利于粮食增产。汉朝时人们磨麦为粉,改变了先秦小麦“粒食”的习俗,出现了饼和汤饼(面条),丰富了主食品种,改善了面食口感。南北朝发明了面粉发酵技术(制作起饼),扩大了面食家族。起饼(馒头、发面饼)蓬松柔软,便于携带,受到终日在田中耕作的最大消费群体——农民的喜爱,小麦需求量增加。北方耐寒、耐旱、低产的小米愈来愈多地被产量更高的大麦和小麦,以及部分水稻和旱稻取代。采取精耕细作方式种植小麦比用粗放方式种植耐寒、耐旱、抗病虫害能力强的小米对土壤深耕、土地平整和灌溉、保墒的要求高,需要更多劳动投入。同时,扩种稻麦类作物要受到适合种植稻麦土地少于种植耐寒、耐旱的小米土地的制约,在双重作用下北方人均耕地势必下降(表3)。
表3 南北朝极盛时期人口与耕地估算
据史料记载,十六国时期安定的河西地区每亩产粮3石,相当于每市亩产粮66.62公斤,十六国时期与汉朝时隔不远,气候更冷,粮食亩产不可能突然比汉朝提高六成,因此这应指的是比小米产量更高的小麦或稻谷亩产。从《齐民要术》论及粮食生产时将黍穄等排在首位而位于大、小麦和水、旱稻之前看,从十六国到北朝北方小米仍为主粮。按北方农民人均种地10.63市亩、北方麦稻种植面积与小米种植面积之比3∶7估算,加上气温回升因素,南北朝南方和北方每市亩产粮分别为68.6公斤和48公斤,平均亩产54公斤。
南北朝气温略低于西汉。按西汉前期北方每市亩产粮38.3公斤的亩产水平计算,延续西汉前期北方农民人均11.66市亩耕地的广种薄收方式,7口之家81.6亩耕地的产粮约3125公斤。如果三成耕地采用精耕细作方式种植稻麦,其他耕地种小米,每市亩均产48公斤,收获同样多的粮食只需65市亩耕地,耕地减少近两成。小麦比小米更受消费者喜爱,市场价格是小米的一倍,在有足够适宜种植稻麦耕地的条件下,农民特别是自有耕地有限的农民如何选择显而易见。
“《唐律疏议》卷十三《户婚律》关于土地荒芜的处罚,律文规定‘户主犯者,亦计所荒芜五分论,一分笞三十,一分加一等’”,荒芜两成土地要杖责30。《唐律疏议》如此规定显然是针对此前农户务求多占土地、不惜令其闲置(北朝、唐朝均按户收取田赋,多占田不加赋)而制定的惩罚性措施。由于唐朝普遍种植稻麦,所以地广人稀的“宽乡”敦煌农民人均授田也不过9.5市亩,低于西汉前期北方农民人均耕地11.66市亩和西汉后期11.4市亩的水平。
从西晋官员傅玄对粗放耕作的批评到《唐律疏议》的规定,再到唐朝“宽乡”人均耕地水平,均支持南北朝北方农民人均实际种地面积下降的推测。
根据表3,南北朝北方农民人均耕种面积10.63市亩,比西汉后期北方农民人均耕地下降6%以上,反映农业正在从粗放耕作模式向精耕细作的集约化种植方式转变。综上所述,北方农民人均耕地面积下降(从西汉后期的11.4市亩下降到10.63市亩),南方农民人均耕地面积增长(从西汉的人均4.1市亩增加到东晋的7.7市亩)。南北朝南方耕地占中国耕地的比重从西汉的7%提高到29%,增加了4倍多。
依据以上条件,估算南北朝极盛时期粮食产能如表4所示。
表4 南北朝极盛时期南方与北方的粮食产
南北朝粮食亩产比西汉前期平均亩产(41.3公斤)提高30%,南方牛耕普及使农民人均耕地比西汉几乎增加一倍,所以表4估算的南北朝极盛时期人均粮食产能481公斤超过汉朝最高水平(东汉前期的413公斤)16%,可见北朝政治相对清明的和平时期农业取得了相当可观的进步。平洛古道(山西大同经山西谷地到北魏都城洛阳的商路)沿途的深山中如今仍可寻访到在中国其他地区几乎绝迹的北魏、北齐庙宇。这些庙宇中精美繁复的壁画、栩栩如生的佛教人物造像反映了北朝和平年代社会生活的从容和经济的繁盛。北魏后期统治者的政治腐化和横征暴敛导致民怨沸腾、六镇造反,《魏书·地形志》称:“恒代而北,尽为丘墟;崤潼已西,烟火断绝;齐方全赵,死乱如麻。于是生民损耗,且将大半。”估计北方非正常死亡人口逾千万。表4估算的南北朝极盛时期的粮食总产能终究不过是昙花一现。
(本文摘自刘大洪著《历史的账簿——数量化中国古代经济简史》,文津出版社,2026年6月。澎湃新闻经授权发布,原文注释从略,现标题为编者所拟。)
来源:刘大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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