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北京清华园内举行的世界和平论坛现场,印度新任驻华大使魏嘉盟面向中外政要、学者与媒体代表,公开向中方提出两项具体合作期待。
其一,呼吁中国扩大进口印度仿制药品规模,并进一步放宽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其二,敦促中资企业提升对印直接投资强度,随后强调:“上述主张完全符合国际经贸通行准则,亦契合双方共同利益。”
话音落处,听似坦荡直率,但若细察其中内在逻辑,便不难察觉微妙的失衡感——倘若真为高回报、低风险、政策友好的优质投资目的地,何须外交使节亲赴主场登台推介?
这位外交官的表达艺术,确有可圈可点之处。
发言中他反复援引亚投行框架下已落地的合作案例,盛赞印度信贷体系运行平稳、履约记录良好,营造出一种中印经济纽带日益紧密、前景广阔的印象。
但他刻意回避了一个关键事实:自2020年加勒万河谷事件爆发以来,印度对中资企业的系统性限制持续升级,政策闸门几近彻底关闭。
就在当年4月,印度政府紧急修订《外商投资政策》,将所有陆上邻国资本纳入“政府审批”范畴,取代原先适用的“自动通道”,此举指向性极为明确。
同年6月边境局势骤然紧张后,印度监管机构迅速启动大规模应用封禁程序,TikTok、WeChat等逾200款中国数字产品被强制下架;电力基建、通信网络、轨道交通等核心基础设施领域,中资参与资格被全面取消。
此类举措尚非终点,而是长期结构性排斥的缩影。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权威统计,1995年至2023年间,印度对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共计298起,居全球首位,超出第二名美国近百起。
仅2023年即立案22宗;进入2024年后更呈陡增态势,全年新增调查达68起。
一边高举贸易保护大旗频繁施压中国出口企业,一边又要求中方单方面扩大对其商品与服务的开放程度——这种不对称诉求,显然违背基本商业伦理与多边规则精神。
当宏观环境持续释放负面信号,理性投资者自然会审慎评估风险敞口,而非贸然押注。
归根结底,跨境投资本质是价值交换行为,绝非无偿援助或情感馈赠。
资金投入必须匹配合理收益预期与制度保障能力,而印度当前营商环境的最大短板,恰恰在于政策连续性与执行稳定性严重缺位。
最具代表性的例证,便是亚投行参与安得拉邦阿马拉瓦蒂新城项目的折戟经历。
2019年,亚投行联合世界银行共同出资5亿美元支持该邦新首府建设,其中亚投行承担2亿美元,世行提供3亿美元,项目定位为南亚区域城市现代化标杆工程。
然而项目启动不久,当地政权更迭随即发生。
新一届邦政府上任后,单方面宣布终止既有协议,暂停全部施工进程,并以“涉嫌腐败”为由启动模糊化调查,致使合作基础瞬间瓦解。
无论国际金融机构资质如何权威、法律文本签署多么完备,地方政府一句行政指令即可令数亿资金陷入停滞状态。
最终亚投行于2019年7月正式退出该项目,前期投入的尽职调查经费、履约保证金及风控准备金悉数沉没。
连主权信用背书的多边开发银行尚且难以抵御地方治理随意性,普通商业主体又怎能轻易托付重资?
此类困境并非孤立现象。同属安得拉邦的默吉利伯德讷姆深水港项目,同样由亚投行提供融资支持。
该港口原规划为印度东海岸物流枢纽核心节点,承载着打通孟加拉湾航运动脉的战略使命。
但工程建设进度常年滞后,工期延误已成为常态。
截至2024年12月,当地议会甚至正式提交议案,申请无限期延展建设周期,完工时间表彻底失去确定性。
资本持续沉淀却不见产出,财务成本不断攀升,现金流回收遥不可期。
两起典型案例叠加审视,问题症结昭然若揭:印度部分地区存在显著的契约精神弱化倾向,政权轮替常伴随政策断层,治理体系缺乏基本可预期性。
尤为耐人寻味的是印度在规则适用上的双重标准。
自2020年起实施的中资准入封锁,整整延续六年之久,直至2026年3月10日才象征性松动。
所谓“松绑”,实则设限严密:仅允许持股比例低于10%、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投资适用快速审批机制,且适用范围严格限定于电子元器件、光伏电池片、资本设备三类制造业细分领域,控股权仍须牢牢掌握于印方手中。
国防工业、电信运营、关键基础设施等敏感板块未作任何实质性开放,大额投资仍需接受国家安全审查。
其真实意图清晰可见——欢迎中国资本与技术输入,但坚决拒绝治理话语权让渡。
在制造端筑起多重准入壁垒的同时,又极力推动本国医药与IT服务打入中国市场。
魏嘉盟大使此次在北京重点推介的正是这两大优势板块,强调其在全球供应链中的独特地位,恳请中方优化相关行业准入条件。
但现实矛盾在于:印度自身长期维持全球最高频次的反倾销行动,叠加层层加码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却要求中方单向降低门槛——这种不对等安排,究竟体现的是互利共赢诚意,还是单边索取姿态?
是真诚邀请合作伙伴共拓市场,抑或仅欲获取资源输入而不愿承担对等责任?
真正的商业协作,根基在于权利义务平衡与相互信任积累,无法靠修辞技巧粉饰现实落差。
历史账目清清楚楚,华丽辞藻再丰富也无法替代实际履约表现。
亚投行两个失败项目的警示意义至今鲜活,不是中方遗忘,而是印度尚未正视。
中资企业在印遭遇的合规障碍、合同违约、政策突变等切肤之痛,也不可能因几句热情洋溢的招商口号而自动消解。
可以明确判断的是,只要印度未能树立若干具有示范效应的成功合作范例,未能重建地方政府层级的契约执行力,未能实质性提升整体营商生态的确定性水平,“中资涌入印度”的图景就只能停留在纸面构想层面。
总体而言,中国对印投资策略已完成从初期探索向成熟理性的深刻转型,步入高度审慎、精准择优的新阶段。
资金可以流动,但必须建立在透明条款与双向约束之上;合作可以展开,但前提是规则公平、权责对等。
外交场合的积极发声值得肯定,但更重要的是同步兑现过往承诺、修复受损信任、展现真实改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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