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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 《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 意见的公告

征集公告

为持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减轻大气与噪声污染,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拟对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范围予以调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24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

1.政府网站:登录济南市济阳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iyang.gov.cn/),通过网站首页“政民互动—网上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jyhbdq@jn.shandong.cn邮箱,邮件主题标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意见反馈”;

3.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济南市济阳区济北街道开元大街162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邮编:251400);

4.联系电话:0531-84220526。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

2026年6月24日

草案内容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决定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行政区域全域。包括:济阳街道、济北街道、回河街道、曲堤街道、垛石街道、崔寨街道、孙耿街道、太平街道、新市镇、仁风镇全域。

二、禁放区域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内不得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四、遇有重大公共庆典,需要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经济南市人民政府确定,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部门申请,获得许可的,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

五、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2026年 月 日施行。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

2026年 月 日

起草说明

关于《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推进现代城市文明建设,2020年,济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济阳政发〔2020〕2号),并于2022年继续执行。《通告》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全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市场,约束了烟花爆竹不合理燃放、不文明燃放行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6年,济阳区迈入“十五五”崭新时期,区委、区人民政府绘就宏伟蓝图,要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为人民群众打造美丽宜居和谐幸福家园。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要坚决守好安全稳定底线,夯实高质量北部中心城区建设基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济阳实际,区人民政府对《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部分内容作出调整,形成《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草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制定。

三、主要内容

《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主要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进行了调整。

一是重新明确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今后,拟对济阳区行政区域全域施行禁燃禁放。所谓的“行政区域全域”,除了当前管辖的2镇(仁风镇、新市镇)5街道(济阳街道、济北街道、回河街道、垛石街道、曲堤街道)之外,也包括太平街道、孙耿街道、崔寨街道。

二是明确了禁燃禁放时段。明确规定全年全时段禁燃禁放,也就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天的凌晨0点至晚上12点。

三是除禁燃禁放之外,明确了涉及烟花爆竹的其他行为。明确规定禁燃禁放区域不仅禁止燃放,也禁止经营或储存烟花爆竹。

四是规定了特殊情形。对于确实需要举办焰火晚会、焰火燃放活动的,举办方需依法提前向公安机关申请。获得燃放许可的,由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未经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不得燃放。

五是明确了管理责任机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处理非法燃放行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处理非法经营行为。

另外,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禁燃禁放区域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四、必要性和可行性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核心必要性在于‌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严重空气污染‌及‌降低噪声扰民‌,是保障公共安全与生态环境的刚性需求。

(一)是防范安全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内容。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品,在干燥季节或靠近建筑物、林木草丛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且操作不当容易毁伤身体甚至危及生命,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另外,私自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存在爆炸风险,给周边设施、建筑及人群带来严重威胁。

(二)是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的客观需要。据科学观测,烟花爆竹燃放瞬间,释放大量‌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一氧化碳,导致空气质量短时间内重度污染,PM2.5浓度可飙升数十倍。这些污染物对呼吸道有明显刺激作用,容易诱发或加重呼吸道疾病,对老人、儿童及敏感人群构成健康威胁。

(三)是降低噪声污染、维护社会秩序的有效措施。2026年3月,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济南市济阳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试行)》(济阳政字〔2026〕16号),为推进城区内噪声精细化管理提供了依据。但烟花爆竹燃放时产生的高强度噪音,哪怕是在噪敏建筑区之外,仍然能对居民产生较大影响。扩大禁燃禁放区域,从根本上减少或遏制烟花爆竹燃放,是净化噪音的有效措施。

(四)当前已有安全绿色低碳的可替代庆祝方式。当前,国内已有电子烟花、灯光秀、花灯会、无人机表演等绿色低碳、安全环保的庆祝方式,既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生活的号召,又能给群众带来全新的趣味体验,在不少地区已逐渐替代了传统的烟花表演。比如济南市的趵突泉花灯、大明湖市集、舜耕年货会等,既有传统年味,又有时代新潮,已经成为绿色城市的典范。

五、其他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结束后,我们将根据各界群众反馈的意见,科学分析,充分吸收,推动《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进一步完善。完善后的草案提报区人民政府审议。

《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未尽事项,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济南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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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整理:小编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