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7月9日,澳门初级法院发布通报:首宗国安案件已完成预审,案件已移送初级法院排期审理。嫌犯区锦新——澳门立法会前议员、所谓“民主派”核心人物——被认定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组织、团体或个人建立联系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罪及“违反保密”罪。

自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2009年立法、2023年修法以来,这部法律首次进入实质司法程序。案件预审的关键环节是——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出具了“具约束力的审查意见书”,预审法官据此发出特别许可。这意味着国安委的定性意见对司法程序具有实质性影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已从制度设计走向了实际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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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锦新是谁,他做了什么

区锦新,现年69岁。1993年起担任澳门市政议员,澳门回归后经直选连续20年担任五届立法会议员,是澳门立法会历史上任期最长的民主派议员之一。2021年立法会选举,他宣布不寻求连任。

2025年7月,澳门司法警察局首次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法》将其逮捕。此前关于此案的公开信息一直很少。

根据澳门警方调查,区锦新在2022年——也就是放弃连任结束议员生涯的第二年——开始勾连多个境外反华组织,向对方提供大量不实且具有煽动性的资料,并利用有关组织及其所营媒体进行宣传。其目的是煽动澳门民众对中国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区政府的仇恨,破坏2024年的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甚至为他国对澳门采取敌对行动提供借口。

2025年7月31日,澳门司法警察局将区锦新逮捕并移交检察院侦办。检察院完成侦查后提起控诉,区锦新不服提起预审声请。预审法官于2026年7月2日作出预审决定,确认和维持检察院的控诉。案件现已移送初级法院刑事法庭排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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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安委的“约束力意见书”:制度从纸面走进现实

此案最值得关注的细节,不是区锦新本人,而是预审阶段的一个程序性动作。

预审过程中,因存在国家安全利益保护的必要,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出具了“具约束力的审查意见书”,预审法官据此发出特别许可。所谓“具约束力”,意味着国安委的定性意见对司法程序具有实质性影响,法官不能无视。

这个细节的分量,远超案件本身。它表明澳门国安法的制度设计——国安委负责政策统筹和形势研判,司法机关负责依法审判——已经完成了从“纸面”到“实操”的闭环。国安案件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第一次在实际案件中完整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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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欧盟急了,但急也没用

区锦新案预审消息公布后,外部反应如期而至。

尽管中国和澳门特区政府均不承认双重国籍,欧盟仍以区锦新拥有葡萄牙国籍为由,通过欧盟对外行动署对澳门特区政府的合法司法行为指手画脚。欧盟声称对澳门“政治多元化遭到侵蚀”表示担忧。

2025年区锦新被捕时,欧盟就曾发布声明谴责。澳门政府和中国外交部驻澳门公署随即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强调包括欧盟在内的任何外国或境外机构无权干涉中国及其特区内部事务。

葡萄牙政府虽未单独就此案发表正式声明,但有外交消息人士对外透露,葡萄牙外交部正通过该国驻澳门总领事馆跟进此事。不过,今年早些时候葡萄牙议会议长访问上海和澳门期间并未公开提起此案——此前的外交风声更多被外界解读为葡方碍于欧盟立场的表态。

美国官方暂时没有直接下场,但总部设在美国的一批所谓人权组织不断炒作此事,甚至公然要求澳门特区政府无罪释放区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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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澳门不是香港,但维护国安的决心是一样的

有人说,澳门国安法立了十几年,一直没动用过,这次是“破例”。

这个说法没错,但理解反了。不是“破例”,是“到了该用的时候”。法律不是摆设,是工具。区锦新触碰了红线,工具就该启动。2009年立法、2023年修法——十六年的制度积累,就是为了今天能用得上。

更值得关注的是,区锦新案并非孤立事件。香港特区此前已处理过多起国安案件,同样遭遇西方干预——美国国会推动涉港法案,一些政客甚至呼吁对参与办理国安案件的法官、检察官和官员实施制裁。但香港特区政府与法院同样顶住了压力,依法稳步推进相关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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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区锦新案预审完成,案件移送初级法院排期审理。澳门国安法从立法到修法,从制定到执行,走完了一个完整的闭环。

欧盟跳了脚,美国在观望,葡萄牙在跟进。但澳门特区政府和法院没有后退半步。国安委的“约束力意见书”签了,预审法官的特别许可发了,检察院的控诉确认了,案件移送了。

一个曾在立法会连续坐了20年的人,被自己的法律送上审判台。这不是“政治打压”,这是法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前议员还是普通市民,触碰了国安红线,就要承担后果。

区锦新案的依法推进再次表明——无论是谁,只要敢于在澳门这片土地上触碰国安红线,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澳门国安法不是摆设,是带电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