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燕梳楼
等了一夜的台风,既怕她不来,又怕她乱来。
但最终还是雷声大雨点小,就像长沙体育局对于车位女的处理一样。
昨日晚间,长沙体育局通报称,决定给予彭某某停职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已对彭某某相关问题开展核实处理。
此时,距离彭某某霸占他人车位已经过去11天,先后报警2次,撒谎4次,调解6次,最终在央媒下场之后,才低下傲慢的头颅。
她在道歉信中声泪俱下,“……我占用他人专属车位,事发后态度不当、推诿回避问题……违背公序良俗,损害公职人员形象,给单位带来不良影响,我郑重道歉……”
道什么歉啊,我还是喜欢你桀骜不驯的样子。话说回来,她是真知道错了么?不不不,她只是知道怕了。如果不是央媒下场,如果不是局领导施加压力,彭副处长是万万不会道歉的。
所以我并不认可新京报的观点:“长沙公职人员霸占车位”事件和解,关键不在于舆论的“威力”,而在于对规则的敬畏终于归位。没有全国舆论的群起而攻之,以她这种NPD人格,怎么可能轻易道歉?
你能指望一个撒谎成精、趾高气昂的高贵大女主,突然间就敬畏规则了,就立地成佛了,这不是很荒谬嘛。可能长沙体育局也感受到了这一点,在通报调查结果之后,又补了一刀:对彭某某作出停职处理。
但体制内的人都知道,停职不是免职,更不是问责。对于这样一个明显道德败坏而不自知,严重影响公职人员形象,占用大量公共资源的女干部,仅仅道歉和停职恐怕远远不够,既然德不配位,那也就没必要在那位置上了。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对于“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可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到降级、撤职、开除处理。既然彭某某自己都承认有违公序良俗了,那么如果还继续让她恃权傲物,恐怕很难平息众怒罢。
可能很多人会说,就一个车位而已,需要小题大做赶尽杀绝吗?我告诉你为什么。从6月30日霸占人家车位,到7日挪出车位,彭某某不仅拒不挪车,还先后2次恶人先告状,报警说车位主人堵了她的车,而且4次撒谎又是假电话又是假出差。
在车库被抓个现形后,又开始摇人把自己男朋友雷某叫来为自己撑腰。反正让我挪车可以,你车位主人得先给我道歉。你看,你无故霸占人家车位,人家让你挪车,还得先给你道歉,这逻辑是不是很感人?但现实就是这么荒诞。
比这更荒诞的是,最后还是闵先生先低的头,自行把U型锁给拆了。网友们一片哗然,替他惋惜说,你怎么把车放走了啊,这是自毁证据啊。结果开饭店的闵先生一声长叹:车不放走,我人就没了。
什么叫“人就没了”?这可能与一段广为流传的“忠告”有关。最初彭副处长托人带人要求500元私了,但硬气的闵先生并没有接受。此后他多次接到陌生人电话,劝他识相点,找个中间人给对方道个歉。
然后闵先生就突然泄气了,自己怎么装的U形锁自己怎么拆下来,让霸占自己车位的丰田车扬眉吐气地开了出去。这才是整个事件让人后背发凉的地步。也就是说,这起看似闵先生赢了,实际上是他先怂了。
他显然感觉到了某种威胁。他不是看不到,如果是普通人霸占车位,交警早就把车拖走了,但事实上怎么样?警察来了两次,当地街道、纪委、体育局先后调解4次,对方仍然不为所动,说背后没有一点权力的影子,你信吗?
当然,在体育局的通报里,彭副处长很“普通”。不仅父母是普通下岗职工,而且考入体育局后仅仅1年零5个月就升为副处长也很“合规”。我就想反问体育局一句,你们局有多少入职仅1年时间就提副处的?
好吧,你说合规就合规。但私德有亏、德不配位是显而易见的吧。此前经历6次调解,为何在央媒下场之后,才匆匆决定免职处理?如果不是纪委介入,体育局会不会仍睁只眼闭只眼,在通报上玩文字游戏?
一个连别人车位都霸占的人,你还指望他为人民服务?所以我是实在想不出,这样一个人是如何通过体育局“任人唯贤“考核的;也实在想不出,这样一个人是如何在短短1年多坐到副处长位置上的。
由此我特别赞同央视的说法:公职人员的“私德”不是纯粹的私事,而是民众看待政府形象的一扇窗户。一个在日常生活中撒谎、耍横、不把规则当回事的人,老百姓凭什么相信她能当好公仆?
最后,我认为最该引起重视的,是这种小官小恶的现象并非个案。此前的防城港亮证女事件,安阳纵狗伤人事件,都是官不大威不小的典型。放到车位女身上,可以说是同样的配方同样的味道。
一处市局副处级干部,其实也就是个科级。不知道何时起,市局的科长变成处长了,然后这些人真的就以为自己是“处”了。其实只有省厅级单位下设的处才是真正的处,市局一级都是科。
这一点应该向江苏学习。江苏很多市局级都纠正了这种不规范的叫法,处就是处,科就是科。把内设科室改成处无非就是装逼的叫法。所以对95年的彭副处长来说,也就有了装逼的资本。
让人愤怒的地方在于,就是这样一个小小的副科级干部,在明显无理取闹的情况下,2次出警、6次调解,当地街道、派出所、公安局、体育局、纪监委先后出面协调后,才迟迟解决。
这说明什么?要么说明她根本就不“普通”,父母普通也不能说明她家庭关系就“普通”。要么说明当地基层治理能力出了问题,让人感觉非常软弱甚至一种无力感。
从老百姓朴素的正义观里,既然高铁占座都可以挽留,占用他人产权车位明明可以一拖了之的事情,为什么需要123456次调解,直到全国舆论关注才解决?
所以说这是法律问题吗?这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公众要的从来都不是舆论判案,而是人人平等,违法必究。
当大是大非不被重视,颠倒黑白就会成为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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