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5时许,“长沙发布”公布了当地联合调查组对市体育局干部彭某某“占用他人车位引发纠纷“的情况通报。通报全文长达2148字,详细地描述了事件的全过程,可见当地有关部门是决心把丢人丢到全国人民的彭某事件说清楚、说干净。
然鹅很遗憾,看完这则通报之后,我更加坚定地支持“无理取闹“的闵先生了。
通报由四部分组成,分别介绍了彭某某个人情况、纠纷基本情况、纠纷调解情况、调查处理结果。我们先从第二部分(纠纷基本情况)开始进行回顾点评,到最后再介绍彭某的个人情况。
① 彭处长为什么要占他人的车位?
6月30日21时40分,彭某某驾驶红色本田轿车从小区A区岗亭西门登记进入地下停车场。21时45分,彭某某将车停入小区A区商业楼负一层XX车位(业主闵某),随即返回家中休息。
通报中率先指出了彭某某私自停占车位的事实,但没有点明“未经他人允许“的前提与”侵犯他人产权“的性质。我们无法从这个定性描述中得知,彭某停车时的想法、动机是什么,是误停还是有意为之?是有紧急情况不得已的临时举动还是蓄意为之?
事实上,从网上流传的视频中,综合业主闵先生的描述以及该车位的视频画面,我们大致可以得到一个合理解释:
闵某的车位位于商业楼负一层,是距离出口极近、无需倒车的“黄金位置“,彭某是出于个人方便故意泊车。
通报中未提及这一点,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因为这就避开了彭某的动机,让大家无法理解闵先生的愤怒,更让一小部分阅读理解能力堪忧、逻辑思维紊乱的人难以理解接下来的通报内容:
7月1日凌晨3时,闵某返回小区时,发现车位被占用,且车上未留联系方式,闵某将其越野车停在车位前,堵住彭某某的车辆后离开现场,同时联系物业,凌晨4时前都可以下来移车…凌晨4时许,物业未见到彭某某下楼移车且无任何回复。
问题来了,读完通报里这段描述,你会有什么直接感想?是不是和B乎某位“理中客“一样,觉得闵某也不是好东西,凌晨四点硬逼着别人来挪车?
这则逆天发言引发了156条评论,但只有28人赞同,说明公道自在人心。
显然,凌晨4点发难的闵某被刻画为“难缠角色“,彭某的抢停行为被“合理化“了——而这是严重失实的。
如果闵某没有停车需求,要求当晚挪车是有点过分(完全可以通知彭某,但要求第二天挪车)。但现实情况是闵某驾车回家时无法停泊。
——你都停别人车位上了,让车主的车怎么办?也学你的无耻模样占别人车位,然后被第二个业主怒怼…然后层层套娃,让第N个车主占车位,引发第N+1个业主红温?
(让小区车位轮动起来,玩俄罗斯套娃?)
还有大聪明说,那就让闵某直接停彭某的车位上去啊,就不会引发数学思维的大讨论了。
但通报中写的是,彭某租住在德峰小区A区,并没有说她是否有自己的车位。
再说了,即便彭某同时租了小区车位,位置肯定不如闵先生的车位方便,否则她为什么不停到自己车位上,非要去抢占闵先生的车位呢?
那么问题来了:彭某自己都嫌麻烦、不愿意停的车位,为什么非得要求闵先生去停啊?
这就好比有一天,住着顶层大house的你家被一楼住户占了,原因是对方觉得高层视野好、不吵闹,也想体验体验,还对你说先去一楼住两天,相互就扯平了?
如果你还一本正经地考虑这个建议的可行性,那我说个更没素质的推理假设:
我看你家老婆不错,眉清目秀的,可不可以…
我们注意到,正因为通报中没有详细说明车位的状态、彭某当时的动机,也没有重点指出闵某驾车回家无法停泊的事实…导致了某些人受到通报中“凌晨四点要求挪车“的描述干扰,产生了”恶人自需恶人磨“、”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幻觉,并认定”多大点事儿啊,两个人素质都不高,我就做不来这样的事“的自我感动。
所以通报中说的都是事实,但不是全部事实。
如果你仔细阅读过通报且能理顺其中的逻辑,却依然觉得这是“双方的应激反应“,那你就是坏;如果你不能正确地识破其中的话术,那你就是蠢——此时的你需要思考的一个更现实的问题:
你在摇头的时候有没有被自己的猪耳朵扇到?
② 时堵时停,简在帝心
通报中还提到双方当事人的交锋史,例如闵先生用车堵在了自家车位旁,迫使第二天彭某无法移车,后面事情闹大后又加装立柱和U型管,堵住彭某的车。
然鹅通报中也提到,因为车子被堵,双方发生口角,然后彭某请来自家的男朋友雷某:
将车停在闵某的车头前。
这个”停“字,用得妙啊。
注意了,在雷某将车“停在闵某车头前“仅仅十分钟以后(21时47分到21时58分),彭某率先选择报警——很明显,这是由于彭某雷某对业主的”反将一军“激怒了闵某,双方矛盾升级。
通报中没有说彭某的报警理由,但在之前视频里我们注意到,彭某指控闵先生:
无故锁住私家车,限制他人通行及人身自由。
对上了,都对上了。
通报在“纠纷基本情况“一节里,先后用了6次”堵“字,完全符合彭某报案时” 无故锁住私家车,限制他人通行及人身自由“的描述逻辑。而对于同样性质的事件(雷某堵闵某),用的是” 将车停在闵某的车头前“,难道后者就没有限制闵某的通行自由吗?
我们知道,中国古代有一类掌管文书、诉状、刑狱记录的底层办事吏员,因为判决书、供词、案情摘要全部由他们执笔。同样一件事,增减几个字、调换语序,就能定人生死、轻重改判,因此他们被称为:
刀笔吏。
而刀笔吏的集大成者,无疑是明清时期的绍兴刑名师爷。例如有师爷的笔记记载,把“黑夜入宅,偷鸡一只”的原供词,改为“黑夜携刀入宅,掠鸡一只“,小偷小摸的行为就成了流放千里的重罪。
还是《让子弹飞》里说得好:
汤师爷高,县长硬,但黄老爷又高又硬!
③ 彭处长也是穷苦人家出身?
为了探讨彭某的骄纵心理从何而来,现在我们终于要说一说彭某某的个人情况了。
在两天前《》的文章中,我率先指出彭某并非通常意义的处长,而是科室副科长,只不过对应着长沙体育局下的某个“处“,因而被习惯性地称之为”彭处长“而已。
但我也犯下了一些常识性的错误。
例如长沙并非副省级城市,彭某所在科室不存在“内设机构整体高半级“的现象。更何况彭某也达不到”副局正处级(副局级)“的门槛。
在此我表示道歉,毕竟错了要承认,挨打要立正。
但有些东西吧,会比较模糊、比较主观,我是不会轻易认错的——例如关于彭某的家庭背景和条件。
通报中说到彭某的履历,强调她出身于“长沙市企业普通下岗职工“家庭,不存在违规提拔情况——搞了半天,彭处长还是个苦孩子出身,充满励志正能量?
我对此持保留态度。
之前的文章中,我以彭某担任乡镇干部时读在职研究生为例,点名彭某家庭不太简单,引发很多读者的不同意见。他们认为我是没见过世面,6万元的学费那都不是事。
我当然知道长沙县是湖南财政最强县,2018年全年收入能达到9万元左右,但那是包括双边公积金的,每月实发打卡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不过4000-4200元。
彭某出生于1995年8月,2017年担任乡政府科员时22岁,这很可能是她第一份正式工作,如果真的是个父母下岗的苦出身,这种情况下需要兼顾个人花销与家庭回报,自费去读研究生还是有一定压力的。
更重要的是,入职不到两年升为一级科员(2019年6月)的彭某,3个月后就去读在职研究生了。换做你的她的同事、领导,你怎么想?
大家知道,乡镇基层工作繁重琐碎,老同志刚想着给这位优秀年轻人加一加担子呢,她转头就撂挑子进步去了?
再次然鹅,彭同志在担任乡镇基层公务员期间(2017-2019年),还因为学习过韩语,代表宁乡市因公派驻韩国交流长达200多天;升为一级科员后,彭同志不但有机会上在职研究生,还于2021年借调到省团委。
这么努力的彭女士,却引发了另一个细思极恐的讨论。
彭某2017年考取乡镇公务员,报考2022年长沙市市直机关的考试,并于2023年4月入职新单位,恰好符合乡镇公务员5年服务年限的规定。
但别忘了,上级借调经历不能计算入基层服务年限。
所以彭同志报考市直机关的公务员遴选考试,到底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呢?
再有就是,彭同志早年就读的湖南工商大学,当时还是个:
二本。
我不歧视二本学生,一时受挫不等于终生无转机。但我纳闷的是:
彭同志22岁之前岌岌无名,参加工作后大放异彩,在多个场合、多个岗位、多个身份之间丝滑切换,游刃有余,是什么使她性情大变+能力变异的?
更诡异的是,这么一位优秀的女同志,考进长沙体育局后,工作状态是怎样的呢?我们可以从通报中窥见一斑:
2026年7月1日是工作日,而且上午10时有建党105周年直播活动,我相信长沙市体育局也会组织各科室观看。而从某地图app中搜索后不难发现,驾车从德峰小区A区到市体育局,正常情况下需要25-30分钟。
那么问题来了,而且是三个:
第一,彭处长是掐着点去单位看党建直播的。那么她还有时间提前组织科室人员吗?
第二,彭处长所在的单位,法定工作时间是几点开始,有没有严格的考勤制度?
第三,是什么使得在基层工作时加班加点身先士卒的彭处长,到市直单位后变得佛系躺平?
如果联系到彭女士的学生生涯,不难看出,当年那个不温不火的二本女生,毕业后脱颖而出,在29岁时完成从乡镇直通省会城市局机关实职副科干部的逆袭,然后又开始回归悠闲的工作与生活…这其中的大起大落,实在是太刺激了。
你管这叫做普通人?
④ 什么才是需要引以为鉴的?
长沙市有关部门的通报是17:02发布的,当晚8时,《北京日报》旗下的新媒体“长安街知事“全文转载,并于50分钟后刊发《私德关乎公信,“车位门”值得所有党员干部引以为鉴》的评论文章。
文章指出:
一桩邻里纠纷酿成公共舆情,不仅由于涉事者行为的跋扈,更因其身份的“特殊”。身为公职人员,本应有严格自律这根弦,带头遵守公序良俗,可彭某某霸占他人车位数天,理亏在先却拒不认错,被指认后更是谎话连篇。
文章号召:
党员干部的一举一动不仅代表自己,更代表党政机关的形象和公信。群众看党员干部队伍,就是看具体的人、具体的事。这一风波值得党员干部引以为鉴,管好小事、守住小节,让自己经得起检验、监督,也才能不断夯实群众信任的根基。
然鹅,相比起全国人民的庞大基数而言,代表先进性的党员毕竟只占少数,其中的党员干部又是少之又少,那么广大人民群众从“停车门“事件中感悟最深的是什么呢?
我觉得是关于“规则被打破“后的怀疑与担忧,即害怕遵守规则的老实人变成承担代价的弱势群体。
例如”车位门“事件中,彭某某明知不是自己的车位却依然强行占用,还留下假联系方式、谎称外出拖延挪车、伙同男朋友反堵业主、理亏在先却抢先两次主动报警…可谓是把湖南人”霸蛮“的另一面演绎到了极致。
而根据通报,事件发生后,违规占位、态度恶劣,践踏规则的彭某某,硬是与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当地派出所、街道办、平安法制办、司法所、市体育局…等单位组织鏖战8日,先后进行了6次调解。
我想不通,自家拥有完整产权的车位被占,为什么还需要相关部门反复组织六次调解?这是不是典型的:
中国式和稀泥。
可见在某些地方、某些场合,讲道理、守规矩是会吃亏的,打破规则、撒泼耍赖反而可获得更多谅解和实利。
相比起公职人员的私德与公信,我觉得这种不分对错、只求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才最让普通人寒心。
至于彭某某在整个事件中上蹿下跳的嚣张气焰,我们已经见怪不怪了。毕竟二本青年考了那么多试,吃了那么多苦,好不容易逆袭到有了今天的地位,图的是什么啊?
正如《地下交通站》里贾队长的人生感悟:
皇军来之前你们欺负我,皇军来了你们还欺负我,那皇军不是白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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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Jun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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