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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

长治消防发布紧急倡议

电动自行车

这些危险行为千万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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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市民朋友:

近期省内外接连发生多起电动车火灾事故,惨痛案例深刻警示:电动车辆违规停放、私拉充电、非法改装等行为极易引发火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防范火灾安全风险,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长治市消防救援局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规范停放,畅通生命通道。楼道、门厅、安全出口是火灾逃生关键通道,严禁占用、堵塞。请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在小区室外停放区域,坚决杜绝车辆、电池进楼入户、搭乘电梯上楼,严禁人车同屋存放,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安全充电,消除火灾隐患。充电务必选择使用室外指定充电区域或集中充电桩等设施,严禁私拉电线、飞线充电。科学管控充电时长,避免电池长时间过充;充电区域不堆放衣物、纸箱等易燃物品,充电完成及时断电,从源头降低火灾风险。

抵制改装,严守安全红线。选购车辆、电池、充电器认准国标合格产品,不购买、不使用三无配件。禁止私自改动车辆线路、加装大容量电池、改装提速设备等违规操作。如发现非法改装门店、窝点,可及时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

主动监督,共筑安全防线。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大家切勿置身事外。如遇到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私自改装等行为,主动劝导制止;日常多向家人、邻里普及安全用车知识,共同排查身边隐患。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规范电动车使用,是保障自身与邻里平安的重要举措。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安全使用规范,主动抵制各类危险行为,同心协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居住环境,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长治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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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均有严厉惩处措施,请广大市民切勿心存侥幸: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长治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