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台风“巴威”影响预计13日至14日,我市将有一次明显降水过程,过程降水量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为做好台风“巴威”防御工作,市防指已启动防汛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市住建局同步启动住建领域防汛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重点领域措施
(一)在建工地
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防汛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以下措施:
1.停工及人员转移。全面停止所有室外、高空、露天、低洼作业;切断全部施工动力电源,保留照明、排水用电;有安全隐患的临时工棚住宿人员、基坑及围墙等危险区域内人员必须全部撤出至高处安置点。
2.塔吊及起重设备。塔吊提前降低自由端高度,塔身螺栓全面紧固,附着装置加密加固,严禁对起重臂前后臂进行固定,确保其能随风自由旋转;施工升降机、井架用钢缆加固,箱体降至地面。
3.脚手架及深基坑。脚手架连墙件加密加固,悬挂物立即清除,安全网拆除;深基坑落实24小时巡查监测,足额配备抽水泵、防汛沙袋,全面疏通排水沟槽、加固基坑边坡,严防雨水倒灌。
4.临建房屋及围挡。所有彩钢板房和临时加工场采用钢管、绳索加固,与地面牢固连接;工地围挡加设斜撑、拉缆;堆土、砂石远离基坑边坡。
5.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应急队伍随时待命处置。
(二)物业小区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防汛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以下措施:
1.人员到岗及物资准备。物业项目负责人到现场值守,全体人员上岗,通知专业(电梯)公司维保人员现场备勤,直至解除响应;对各设备机房、低洼地区、地库、雨水沟等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排查,确保设施设备使用正常、无运行隐患。
2.地下车库防汛。物业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对地下车库出入口、地下人防出入口、供电设备间、燃气设备间、供水设备间、热力设备间进行巡查;对地下车库出入口完成挡水板、沙袋布设,抽排设备全部就位;根据雨量和积水情况,及时用沙袋或挡水板形成围挡,同时在辖区门口或地库入口前,必要时关闭地下车库,设专人引导车辆向安全地带停放。
3.高空坠物防范。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对屋顶阳台及外立面附属物完成排查清理;重点排查建筑外立面、高空空调外机、晾衣架及广告牌等设施,及时加固松动部件;劝导业主清理阳台窗台易坠杂物。
4.预警发布及业主通知。通过电话通知、发送短信、张贴通知等方式,通知业主关闭门窗、从低洼处移走车辆等;在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识;重点区域、安全警示标识的部位设专人看守;监控画面切换到各重点部位,对其进行实时管控处理,必要时派人到现场看护,避免无关人员靠近。
5.设施设备监控。安排专门人员在现场对设施设备进行监控,尤其是供电和排水设备;如配电室出现进水情况,立即进行断电处理,并向供电部门报告;所有电梯升至安全层站(原则上为2层以上);每隔一小时向物业企业负责人报告。
6.险情上报。一旦出现停电、地库内出现积水等险情,项目负责人应当立即上报属地街道(乡镇)和区县防汛指挥部门,并配合完成抢险工作。
二、市民安全提示
1.关注预警信息。请密切关注广播、电视、短信、官方公众号等发布的预警信息,遇暴雨大风天气尽量减少外出。
2.远离危险区域。暴雨大风雷电天气,请远离高楼、路灯、电线杆、围挡棚架等设施,防范倾倒引发风险;雷雨天气远离树木,避开金属栏杆与户外电器;远离河堤、桥梁、海岸,切勿到海岸、河堤观潮;远离建筑工地围挡、脚手架、塔吊等区域。
3.注意用电安全。请远离路灯杆、配电箱、落地广告牌等涉电设施,避免因设施漏电引发危险;如发现电线断落地面或积水中出现冒泡、电弧等现象,请立即远离并拨打供电部门电话报告;家中一旦进水,立即切断电源总闸,防止触电。
4.谨慎进入地下空间。请勿擅自进入地下车库、储藏室等地下空间;地下车库一旦出现积水风险,请积极配合物业通知,及时将车辆转移至地面安全地带;请服从物业统一安排,切勿强行进入地下车库取车或搬运物品。
5.警惕积水路段。不要随意进入积水区域,途经积水路段请勿徒步强行通行;留意安全警示标识,远离水面漩涡,谨防失足坠入窨井或施工坑洼。
6.做好居家防范。请关好门窗,清理窗外杂物防止高空坠物;使用燃气要保持通风,注意用水安全;低洼院落、小区地下车库一旦进水,请立即配合物业切断电源、转移车辆和财物,切勿涉水抢救物品。
7.配合转移避险。低洼及危旧住房居民,请熟记紧急转移路线和避难点,接到转移通知后立即配合撤离,不要贪恋财物,服从统一指挥及时有序安全转移。
一审:张珊
二审:许芮
三审:孙立梅
终审:刘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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