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邢台信都区发布)
《邢台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实施
完善响应措施 保障群众安全
为加强预案统一管理,提升应急指挥效率,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对《邢台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修订并正式印发实施,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好洪涝干旱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突发性洪涝干旱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修订后的《预案》共分为6个部分,分别为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善后工作、附则。
在预防和预警机制方面,《预案》提出,气象、水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按照“谁预警、谁叫应,谁主管、谁叫应,分级叫应、跨级提醒”原则,健全完善预警“叫应”机制,强化预警指向性,保障基层防汛责任人及时准确接到预警信息,被“叫应”责任人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按灾害类型,我市将应急响应分为防汛、抗旱、防台风3个类别。按严重程度和范围,每类应急响应行动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应急预案》明确每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响应行动及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信息报送处理和发布、指挥和调度、抢险救灾、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紧急管控与社会动员、响应调整及终止等内容。
根据《预案》,当河道水位超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队伍巡堤查险。若需启用蓄滞洪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运用建议和方案,属地政府提前做好人员转移、分洪准备,接到命令立即执行。
对于山洪地质灾害,山区县(市、区)根据预报预警,合理确定高风险区域和自救能力差的特殊人群,建立提前转移工作机制。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色及以上预警或水务部门发布山洪灾害,自规部门发布地质灾害黄色及以上预警,由有关部门向受威胁区域政府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推送预报预警信息,县级及时组织乡村提前转移受威胁人员。突发暴雨或险情时,乡、村两级要果断处置,必要时请求救援力量支援。
针对沥涝灾害,《预案》明确提出,发生沥涝后,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调度水利、排涝设施统筹排涝;内涝易发地区由所在县(市、区)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单位、居民做好防涝自保,快速排涝,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此外,针对台风灾害,气象部门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通过各类渠道发布预警与防御部署。针对干旱灾害,轻度旱情做好监测调度与节水,中度旱情采取节水调水等措施,严重旱情适时启动抗旱预案,特大旱情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发生供水危机时,统一调度分配水源,落实应急限水措施、跨区域调水补充水源,强化节水与水质监测,尽快恢复供水,保障基本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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