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恐怖分子死刑法》与3月30日表决通过,并在5月17日生效。
然而,多个组织和政界人士已向高等法院请愿,要求废除该法。理由包括:以色列对约旦河西岸无主权,无权制定法律。该法仅针对巴勒斯坦人,明显歧视,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恐怖分子的处决只会助长暴力循环。
以色列高等法院要求以色列政府做出回应,说明该法为什么不应该废除。由此导致了以色列历史上最严重的宪政危机。
在议会通过了两项将对被定罪的恐怖分子判处死刑的法律后,该文件在加沙的哈马斯成员中流传。哈马斯称第二条死刑法为“法西斯法”,并敦促该组织军事部门成员升级并开展“积极行动”。
哈马斯进一步警告,处决巴勒斯坦囚犯可能会引发加沙范围内冲突的更广泛升级。
哈马斯最近对以色列新死刑法作出威胁回应,哈马斯领导层对以色列两项死刑法的回应是呼吁绑架以色列国防军士兵。
哈马斯发布的文件中,其领导层强调了加大绑架以色列士兵行动的战略重要性,因为这是确保巴勒斯坦囚犯获释的唯一途径。
反对者认为:对囚犯生命的任何伤害都是引发火山爆发的爆炸物。处决只会助长暴力循环。
其结果不仅影响以色列国,也影响全球犹太人。如果最高法院未能废除该法律——如果处决的污点玷污了以色列社会的道德结构——反犹极端分子将把国家支持的谋杀计划归咎于所有犹太人,将其纳入他们扭曲的以色列观念中,进而将犹太教视为所谓的“死亡邪教”。
在蒙特利尔最近一次亲巴勒斯坦的集会上,以色列国家安全部长伊塔马尔·本-吉维尔、总理本杰明·内塔尼亚胡和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被处死的羞辱肖像,被挂了出来。
反对者认为:处死罪犯会助长更多杀戮。一旦任何社会允许国家支持的囚犯杀戮存在,文明、人性等都将失效。他们说:“在文明社会中,死刑绝不应成为答案”。
事实是这样吗?
我们看看以色列没有通过《恐怖分子死刑法》之前,个人袭击,人体炸弹时有发生,劫持飞机,绑架运动员也是家常便饭,甚至发生了10月7日的大屠杀。
以前,以色列并没有通过法律处决过一个恐怖分子,而是企图在监狱里改造他们,感化他们,让他们学习知识,希望他们能有一技之长,不再走上恐怖道路。
然而,事实呢?辛瓦尔出狱后发动了二战之后最大的屠杀,通过人质交换出狱的恐怖分子都打着象征胜利的V型手势,出狱之后立即踏上了反以的道路。哪些被捕入狱的恐怖分子,都心安理得的在监狱里等待被释放的机会,因为他们知道以色列没有死刑。
由此可见,《恐怖分子死刑法》的存在与否并不会影响恐怖分子的行为,哈马斯一直在绑架士兵,这是他们的正常业务,在《恐怖分子死刑法》颁布之后的威胁并没有什么新意。
这部法律也没有引起暴力循环,因为巴以一直处在暴力循环之中。相反,倒是以色列,从来没有处死过任何一个恐怖分子,然而换来的是什么?是不休止的恐怖袭击和指责,直到发生了二战之后最大的屠杀。
既然仁慈不会换来对等的善意,那么何必要保持仁慈,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既然对方一直以消灭以色列为目标,毫无悔改之意,那么消灭一个,至少可以减少一个对手,处死恐怖分子也不会助长更多杀戮,只是可以减少一个恐怖分子,理论上来说,他失去了再次屠杀的机会和带徒弟的机会,应该是减少杀戮才对。
这么做更没有助长暴力循环,因为一直都处在暴力循环的漩涡之中。
至于影响全球的犹太人,与这个法律有关系吗?二战时犹太人连国家都没有,却遭到了希特勒的屠杀,犹太人刚建国,就立即遭到了阿拉伯国家的驱逐,澳大利亚的犹太人在邦迪海滩遭到了大屠杀,那时候《恐怖分子死刑法》还没有通过,这该怎么解释?
其实,说穿了,有没有《恐怖分子死刑法》并不影响恐怖分子对犹太人的仇视和杀戮。以前,他们行凶时肆无忌惮,因为不管杀死多少人,他们肯定会活着,因为法律会让他们活着。而现在不同了,他们要被送到上帝面前,他们要为自己的暴行承担责任,至少可以威慑那些惜命的暴徒。
至于在文明社会中,死刑绝不应该成为答案,这恰恰是仅几十年来左派思想的误区,怜悯应该赋予值得怜悯的人,对毫无悔意的恐怖分子,怜悯毫无用处,只会给他们更多的作恶的机会,就像你怜悯并宽恕一头刚吃过人的狮子,这是作恶,因为它第二天的午餐将是另一个人,对这个人来说,你的怜悯就是犯罪。
至于处死恐怖分子,也不算是国家谋杀,只是自古以来最朴素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惩治方式的现代应用而已,只是用恐怖分子的价值观回应他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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