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着力破解执行难题,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兼顾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永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执法与柔性化解相统一的工作原则,积极推动执行和解工作,高效化解多起执行难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与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永吉法院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承办法官仔细阅卷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米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全面摸排,同时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核查,被执行人米某并非恶意拒不履行,而是经济状况不佳,无法一次性全额履行。若单纯采取强制性执行措施,不仅易激化双方矛盾,还可能导致被执行人米某生产生活陷入困境,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纠纷、兑现权益。

针对该案特殊情况,承办法官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理念,主动搭建沟通协调桥梁,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调解,耐心细致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一方面,向米某严肃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阐明主动履行义务对个人信用、生产经营的重要影响,引导其正视法律责任,主动协商可行的还款方案;另一方面,充分倾听申请执行人高某的诉求,如实告知被执行人当前的经营困境与履行能力,劝说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适当放宽履行期限、优化履行方式,寻找双方均可接受的和解路径。

调解过程中,执行干警始终坚持居中协调、公平公正,围绕履行金额、履行期限、付款方式等核心争议,反复沟通、耐心劝导,逐步消解双方的对立情绪。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摒弃隔阂、达成共识,高某同意给予米某合理的履行缓冲期,米某最终按期履行双方约定内容,该案化解取得实质性成效。

刚柔并济解民忧,执源治理促和谐。永吉法院将始终坚守强制执行力度与司法人文温度,常态化开展调解疏导、释法明理工作,持续推动更多执行纠纷以和解方式妥善化解。

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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