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江苏
为持续深化海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进一步凝聚江苏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力,7月10日,在中国航海日来临之际,南京海事法院会同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海警局以及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法治护航海洋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事例,并发布《关于海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南京海事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亚林介绍,近年来,南京海事法院会同涉海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坚决扛牢职责使命,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推动构建陆海统筹、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社会共治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体系,法治护航海洋生态环境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为加大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海事专门审判职能与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优势,深化法检协作凝聚海洋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合力,此前,南京海事法院与南京、南通、连云港、盐城四市检察机关经充分讨论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形成《意见》。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肖水金介绍,《意见》紧扣江苏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实际,针对性、实操性突出,对规范涉海生态公益诉讼办案流程、全面提升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综合效能,具有重要意义。《意见》以构建规范高效、协同顺畅的涉海生态公益诉讼办案体系为出发点,细化11条具体意见,明确流程规范、衔接机制,为精准高效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可落地、可执行的制度依据。
会上,连云港海事局一级高级主办程欣发布十个典型案事例。与会人员还围绕当前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与执法衔接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就如何完善公益诉讼衔接机制以及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可能面临的相关问题进行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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