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3日从人社部获悉,从本月起,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在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推开。此次新增T3出行、花小猪出行、小象超市、盒马鲜生、UU跑腿等14家平台企业,试点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各地还将按照“成熟一批、纳入一批”的原则,推动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个试点行业的中小平台企业于年内总体纳入试点。

据人社部有关司室负责人介绍,职业伤害保障采取按日参保、按单计费、月度缴费的方式,职业伤害保障费由平台企业承担,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劳动者个人无需缴费。截至今年6月底,试点累计参保人数已达2990.2万人。

14家平台新纳入,三个试点行业将总体覆盖

此次扩围包括扩大试点地区和增加试点平台两个方面。试点地区由此前的17个省份扩大至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增纳入试点的平台企业共14家。其中,出行行业包括T3出行、花小猪出行、阳光出行、如祺出行、享道出行、及时用车、风韵出行、首汽约车、美团打车9家平台;即时配送行业包括小象超市、盒马鲜生、叮咚买菜、朴朴超市、UU跑腿5家平台。

在此之前,试点已覆盖曹操出行、滴滴出行、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顺丰同城、货拉拉、快狗打车、滴滴货运、满帮省省等11家头部平台企业。此次新增14家平台后,全国层面纳入试点的头部平台企业进一步增加。

人社部工伤保险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王丽介绍,除上述平台外,各省份还将把注册地在本省域内、经营范围限于本省或邻近省份的相关中小平台企业,按照“成熟一批、纳入一批”的要求,原则上于年内总体纳入试点范围。

职业伤害保障主要面向通过平台注册并接单,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劳动并取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人员。也就是说,在纳入试点的平台上接单的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配送员、跑腿人员和同城货运司机等,均有望依照规定获得职业伤害保障。

试点实行“每单必保、每人必保”。平台企业不能只选择部分接单人员参保,也不能因为劳动者接单数量少、兼职接单或者同时在多个平台接单而将其排除在外。劳动者在多个平台注册接单的,各平台均应按规定为其参加职业伤害保障。

“职业伤害保障采用‘按单定额缴费’的设计,能够适应数字时代劳动者以完成平台任务单为主要劳动形式的特点。”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鲁全表示。

个人无需缴费,平台客户端可“一键报案”

职业伤害保障不需要司机、骑手等劳动者自行办理参保手续,也不需要个人缴费。平台企业应当以实名制形式,为劳动者在接单地参加当地的职业伤害保障,并按日归集、报送接单人员和订单信息。

职业伤害保障采取按单计费、按月缴费的方式,费用由平台企业承担。按照现行办法,试行期间,出行行业国家缴费基准额为每单0.01元,即时配送行业为每单0.07元或者0.25元,同城货运行业为每单0.18元。新参加试点的平台首年按照国家确定的行业缴费基准额缴费,其中,即时配送行业按照每单0.07元执行。此后,各省份可根据职业伤害保障费使用、职业伤害发生率等情况,按照规定确定具体标准并实行浮动。

司机、骑手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救治并通过平台客户端设置的“一键报案”等渠道报案。平台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协助劳动者接受救治,并提供接单时间、接单地点、行程轨迹等订单数据以及事故伤害材料。

哪些情形可以确认为职业伤害?现行办法明确,劳动者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因履行平台服务内容受到事故伤害、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在执行订单任务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也被纳入保障范围。

劳动者按照平台要求,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场所参加考勤考核、业务培训等活动,或者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后返回日常居所的合理路线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可按规定确认为职业伤害。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的伤害,以及符合规定的因战、因公致残军人旧伤复发等情形,也在保障范围内。

“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原则上从劳动者开始执行接到的订单任务时起,至订单任务完成时止。劳动者在多个平台同时接单的,发生事故后,由事故发生时正在执行订单任务的派单平台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接送多单且难以确定责任平台的,以同一路程中的首接单确定平台责任。

平台应在30日内申请,待遇覆盖医疗、伤残和死亡

平台企业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全国职业伤害保障信息平台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待遇给付申请。平台企业未按规定申请的,劳动者本人、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人社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职业伤害确认结论;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申请,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结论。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职业伤害发生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业伤害保障待遇主要包括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和生活护理费,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单独设置的职业伤害保障支出科目列支。

因职业伤害致残的,一级至十级伤残人员可以按规定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还可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人员可按规定领取一次性津贴。因职业伤害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职业伤害死亡补助金。

劳动者需要暂停接单接受治疗的,在治疗职业伤害期间还可享受生活保障费。该项费用由平台企业承担,按照事故发生时当地正在执行的城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发,并可根据实际治疗天数折算。对于材料齐全的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原则上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销。

■解读

4年累计参保2990.2万人,不以劳动关系为参保前提

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始于2022年。2021年12月,人社部等十部门印发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部分省份和平台企业先行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2022年7月1日,试点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海南、重庆、四川7个省份启动,首批纳入曹操出行、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货拉拉、快狗打车7家平台企业。

2025年7月1日起,试点增加10个省份,并新增滴滴出行、顺丰同城、滴滴货运、满帮省省4家平台企业,覆盖范围扩大至17个省份和11家头部平台企业。截至2025年6月,首批7个试点省份累计参保人数为1234.57万人。

按照“三年三步走”的扩围安排,2026年将试点推向全国,并推动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个试点行业的平台企业总体纳入;2027年还将探索把其他行业的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截至2026年6月底,试点累计参保人数已增加到2990.2万人。

职业伤害保障常被称为司机、骑手的“新型工伤保险”,但其与现行工伤保险并不完全相同。

工伤保险主要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和相应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职业伤害保障则主要面向劳动关系难以按照传统用工方式确认,但通过平台接单并提供劳动的新就业形态人员,不以确认劳动关系作为参加保障的前提,平台按照订单数量缴费。

两项制度的保障触发依据也有所不同。工伤保险主要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等因素认定工伤;职业伤害保障则把执行平台订单任务作为重要依据,通过平台记录的接单时间、地点、行程轨迹等数据确认劳动者是否处于保障范围。

在待遇方面,职业伤害保障参照工伤保险制度设置医疗、伤残和死亡等核心待遇,但不完全照搬与劳动关系直接相关的待遇安排。例如,职业伤害人员治疗期间享受的是由平台企业支付的生活保障费,而不是劳动关系框架下的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业伤害保障费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但在基金中单独设置收入和支出科目。职业伤害保障也不能替代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义务。对符合《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劳动者,企业仍应依法为其参加工伤保险,不适用职业伤害保障办法。

同一次事故伤害不得同时申请工伤认定和职业伤害确认,也不得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职业伤害保障待遇。职业伤害保障是在工伤保险制度大框架下,为劳动关系不明确、工作地点流动、跨平台接单的新就业形态人员建立的适配性保障机制。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张磊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