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松树庄社区居民王先生向北极海新闻反映,该社区2012年完成整体回迁,十余年来持续向居民收取卫生费、车位费,但对应集体收支从未完整公示,账面公示数据与实际收费存在明显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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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松树庄社区原有居民396户,2010年启动旧村改造项目。安置小区占地121亩,总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规划建设22栋居民楼、996套住宅,2012年完成整体回迁,小区分为南北两区,南区10栋、北区12栋。该小区由松树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日常管理。
王先生介绍,小区现行收费标准为每户每月卫生费25元,车位每月停车费80元,小区共有固定车位480个。回迁初期收费标准略低于当前标准,后期进行过上调。按照现行标准粗略测算,小区全年卫生费总收入约30万元,停车费年收入超46万元。自2012年回迁至今,两项收费累计总额预估可达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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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费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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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费收款收据)
王先生称,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对外财务公示材料中,停车费相关收入常年填报为0元,卫生费收取后的资金使用去向也未清晰列明,实际收费规模与公示账目数据差距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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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张贴的财务收支公开榜)
针对财务公示相关疑问,王先生先后向松树庄社区、惜福镇街道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告知,社区卫生费按季度公示、停车费按半年公示。王先生称,他多年来并未看到相关公示内容,王先生提出,卫生费、停车费属于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对应账目长期不公开、公示数据不实,存在隐瞒集体收入、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嫌疑。
据了解,松树庄社区属于村改居集体经济组织,小区公共车位、配套设施归全体社区股民集体所有,卫生费、停车费归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范畴。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相关规定,集体经营性收入收支明细需定期向全体集体成员公示,居民依法享有知情权与查阅权。市场化商品房小区物业收费与村改社区集体收费管理体系不同,后者有专门的街道农经部门监督、统一财务公示硬性要求。
就王先生反映的问题,北极海新闻多次联系了青岛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将内部核实有关情况后予以回复。截至本文发稿,记者尚未收到惜福镇街道方面的正式答复。
后续,北极海新闻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跟进区级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等主管部门对该社区集体财务问题的核查处置情况。
北极海新闻“拍案说法”律师观点: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刘嘉欣律师认为:依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村务、社区财务公开相关规定,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取的卫生费、停车费属于集体经营性收入,依法应当如实、定期向全体居民公示收支明细。本案中社区长期公示停车场相关收入为零,与实际收费情况存在明显出入,居民有权依规申请查阅完整财务账目。社区及街道相关方应按照规定周期,全面公开费用收取总额、开支去向、结余等详细信息。若居民对财务数据存疑,可依法向属地街道、农业农村、纪检等主管部门提出核查申请,由相关单位依规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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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极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