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据药品追溯码筛查线索对内蒙古自治区和山西省部分地市医药机构、药品批发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波同志赴内蒙古自治区检查现场进行调研指导。

本次联合检查紧扣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以药品追溯码为重要抓手,聚焦医保基金使用和药品经营流通等关键环节,开展“四不两直”突击检查,对联合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深入了解药品追溯码监管应用工作推进情况,黄华波副同志赴海拉尔区、额尔古纳市、牙克石市部分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调研,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相关部门关于药品追溯码监管应用工作的意见建议。黄华波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医保发〔2025〕7 号)文件已明确规定,“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各地要对照四部委文件要求,压紧压实医药机构主体责任。确保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工作落实落地。要坚持全面从严整治,坚决斩断回流药黑色产业链。要持续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数据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坚决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和群众用药安全。

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联合检查组,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药监局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及座谈。

来源:国家医保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