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成都公安,近日,成都高新公安石羊派出所来了一位特殊的临时 “住户”:一条鳄鱼。

此前,辖区某公司负责人张某到石羊派出所报案,称公司内有重要物品被盗。

当民警追问具体物品时,张某才支支吾吾地承认:被盗的是一条鳄鱼

接警民警一时愕然:报警人竟私自饲养鳄鱼?鳄鱼还被偷了?鳄鱼被盗后若流入外界,极易引发伤人风险,后果不堪设想。经查,被盗的是一条幼年鳄鱼。报案人张某公司前员工王某,因离职纠纷心生不满,为报复泄愤,将张某饲养在公司内的鳄鱼私自盗走。

民警迅速将王某传唤至派出所,很快追回了被盗鳄鱼。案件办理期间,如何妥善安置这条鳄鱼,成了民辅警面临的新难题。在同事的提议下,辅警晏爽承担起鳄鱼的临时饲养任务。没有专业设备,他就用筷子投喂肉类、用容器供水,全程谨慎操作,确保了鳄鱼在派出所期间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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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这条鳄鱼被顺利移交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妥善处置。目前,王某因盗窃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张某因无证违规饲养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被依法没收鳄鱼,民警同步对其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法治教育。

来源: 成都公安

编辑丨吴忠强 实习生 王巧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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