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雄融媒
原标题:客流高峰来临!镇雄各经营主体请知悉
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避暑旅游旺季
市场价格及食品安全的提醒告诫书
全县各经营主体、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县已进入避暑旅游旺季,7月至8月底将陆续举办系列文旅活动,预计将迎来客流高峰。为持续擦亮“人间避暑·稀罕镇雄”旅居品牌,进一步规范全县涉旅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文明的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避暑旅游旺季市场价格及食品安全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全面规范价格行为
各旅游景区、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经营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包括线上经营平台、店铺页面)全面、清晰、准确公示商品及服务的价格、计价单位、收费规则等信息,做到商品价目齐全、标价真实明确、字迹清晰可辨,线上线下同种商品或服务价格保持一致。
1.景区景点:门票及景区内交通服务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严禁擅自涨价。
2.住宿行业:须提前公示平日价、周末价、常住包月价及对应退改规则,严禁借文旅活动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严禁囤积居奇、强制搭售、谋取暴利;严禁利用虚假或误导性的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公示的费用,坚决杜绝价格欺诈、“天价”刺客等违法行为。
3.餐饮行业:须清晰公示菜品、主食、酒水饮料的名称、价格和计价单位,严禁设置最低消费、以低价引流高价结算、对同等条件消费者实行差异化定价,或强制收取餐位费、服务费及捆绑销售。粮油肉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须保持价格基本稳定,严禁借机牟取暴利。
4.交通运输:停车场须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时段、免费及优惠政策。网约车、出租车等出行服务主体应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标准,严禁哄抬运价或违规加价。
二、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压实经营主体责任
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须亮证亮照经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1.严把采购加工关: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可溯;严禁采购、使用、销售过期变质、“三无”及假冒伪劣食品及原料;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2.严把卫生管控关:严格做好餐用具清洗消毒、后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全面推行“明厨亮灶”,规范加工操作流程,确保食品安全。
三、严格履行契约精神,保障交易公平稳定
各经营主体须严格履行已向消费者作出的各项承诺,保障交易公平稳定。
1.履约践诺:针对住宿、票务等预订类服务,已确认的线上线下有效预订订单,不得无故拒绝接单、擅自取消、随意涨价、更换房型或降低服务标准。
2.规范宣传: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示价格及其他交易信息,不得强制捆绑销售商品或服务。
请各经营主体对照上述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规范自身经营行为。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避暑旺季期间景区周边及重点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对查实的价格违法行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向社会适时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县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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