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一家开了快四年的面馆,最近因为一件“小事”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一位女顾客抱着两只未拴绳的雪纳瑞进店等孩子,被店员依规劝阻后,这事儿没完没了了。接下来的半个月,面馆的线上评价区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一条新差评——而且每次都是不同的账号。
抱狗进店被拒,女子当场翻脸
事情发生在6月25日下午5点10分左右。
据店长郭女士回忆,当时一名男子先走进面馆正常点餐。大约10分钟后,他的妻子抱着两只未拴绳的雪纳瑞跟了进来。女子坐下后,一只狗抱在怀里,另一只放在地上。
郭女士看到后第一时间上前劝阻,语气很温和,店里有监控为证。可对方就是不回应。郭女士多说了几遍,对方才丢出一句:“我不吃饭,就是进来等孩子放学,坐一小会儿就走。”
据其他媒体报道,这位女顾客当时情绪激动,当众竖起手指直指店员面部,怒斥“狠心毒妇”。郭女士后来在视频里说,自己养了八年狗,手机里存满了自家狗的照片,街边流浪狗饿了她都要停下来喂两口。她不是讨厌动物的人,但开餐厅有开餐厅的规矩。
当晚差评就来了,配了店长多张正面照
劝说无果,男子吃完面后两人才离开。
当天晚上,那位女顾客就在网络平台给面馆打了半星差评。差评里配上了郭女士的多张正面照,写道:“我遛完狗顺便等孩子放学,我抱着狗进去坐着,就一个劲撵我走……她重复说话说了不下二十遍,是个人听得也心烦了,差不多得了。”
郭女士看到后立刻向平台申诉。
接下来半个月,每天换号写差评
让郭女士没想到的是,这才刚刚开始。
接下来的几天,面馆每天都会收到两三条差评,吐槽内容包括环境卫生、味道、服务等各个方面。
“我刚开始也没想到是同一个人,后面看到‘撵人’两个字,才想到可能是她。”郭女士说。
她反应过来之后,多次向平台申诉,这些评价才被认定为“恶意差评”并拦截。
据其他媒体报道,这位女顾客每天换一个账号,内容翻来覆去就围着那天抱狗的事打转。这不是简单的情绪发泄,而是一场持续半个月的报复。
面馆老板忍不住发声:我养了八年狗
面馆老板实在憋不住了,头一回对着手机镜头录了条视频发到网上。
她在视频里说:“我养了八年狗,从来没嫌弃过任何一只动物,但餐厅是吃饭的地方,不是谁家的客厅。”
她说该守的规矩必须守,这不是对谁有意见,而是对所有客人的健康负责。她还解释了为什么今年5月才开始禁宠——因为她成为店长后跟老板商量才决定的。原因有三:宠物可能会上桌或在店里撒尿;当地很多人患鼻炎,过敏源包括猫狗毛;很多不养狗的人怕狗。
实际上,面馆在网络平台上的信息里早就有“不可带宠物”的标注。出了这事之后,他们又在店门上贴了提示。
郭女士还准备把门口的空地改造成宠物临时寄存点,已经安装了监控,笼子也在路上了,预计下周投用。
网友一边倒支持老板:这差评反而让我想去吃了
视频发出去之后,评论区直接炸了锅。
大部分网友都在替老板说话。有人说这就不是店家小气不小气的问题,《食品安全法》里写得明明白白。还有人直接说:“看了这个差评反而想去吃了,至少说明这家店讲卫生、守规矩。”
律师:店主有权禁宠,恶意差评构成侵权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解释,根据《食品安全法》第33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整洁,与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宠物未经检验检疫,毛发、唾液可能携带寄生虫,属于食品污染源。商家放任宠物入内,存在食品安全管理瑕疵。
同时,《民法典》强调对经营主体经营自主权的保护。餐饮经营者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有权制定合理的店堂管理规则。尤其是宠物入内可能引发其他顾客过敏、受惊甚至被咬伤的风险,面馆禁宠规则属于合法合理的经营管理行为。
对于女顾客连续给差评的行为,律师认为,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评价权,但需要是“基于真实消费体验的客观评价”。超出边界的恶意诋毁将构成侵权。
一个养了八年狗的面馆老板,因为依法劝阻带狗进店的顾客,被骂“狠心毒妇”,还被换着账号连续刷了半个月差评。
可讽刺的是,那一条条差评非但没毁掉这家店,反而让更多人看到了——这家店讲卫生、守规矩、对所有人负责。
有网友说得直接:“这差评,比广告还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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