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个人名下的理财产品不一定都要分割,核心判断依据是购买产品的资金来源。如果是婚后用工资、奖金等夫妻共同收入购买,哪怕只登记在一人名下,对应的产品本金和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有权要求均等分割。
如果理财产品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没有追加投入,仅产生自然增值或孳息,这部分通常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若婚后用共同资金追加投资,增值部分仍要按共同财产处理。
部分特殊情况也可豁免分割,比如产品资金是明确只赠与一方的专属款项,或是人身损害获得的保险金,这类带有人身专属属性的财产对应的理财,离婚时不会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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