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陆弃
7月12日,在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出台十周年之际,美国联合多个国家发布联合声明,再次炒作这一议题,日本也成为参与联署的亚洲国家之一。日本外务大臣发表谈话,对所谓“裁决”表示支持,并就南海问题对中国进行指责。随后,中方发表谈话回应,指出日本一方面认可相关“裁决”,另一方面又坚持将冲之鸟礁视作能够产生专属经济区的“岛屿”,在法律逻辑上存在明显矛盾,并表示如果按照日方支持的标准,日本自身部分海洋权益主张同样将受到影响。这一交锋,使十年前埋下的一道法律争议,再次成为国际舆论关注的焦点。
国际政治中,真正值得观察的往往不是一次外交表态,而是表态背后的逻辑是否能够自洽。南海仲裁案自诞生以来,就始终伴随着法律争议和政治争议。中国多次重申,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所谓仲裁,其核心理由不仅涉及程序合法性,也包括仲裁庭对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的解释存在重大问题。与此同时,国际法学界对于部分裁决内容也长期存在不同意见,并非形成所谓“毫无争议”的国际共识。
日本此次再次高调介入南海议题,表面上是支持盟友在地区安全事务上的立场,实际上却不可避免地把自身带入另一场长期存在的法律争论。原因十分简单,国际法最讲究的是规则统一,而不是对象不同、标准不同。如果一种法律解释适用于南海,却不适用于西太平洋;如果一种认定能够否定别国岛礁权利,却不能影响自身主张,那么规则本身就会失去说服力。
冲之鸟礁正是这一矛盾最集中的体现。日本长期坚持将冲之鸟礁视为岛屿,并据此主张大范围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权益。为了维持这一主张,日本多年来投入大量资金修建护岸设施、开展人工维护,希望证明其具备相应法律地位。然而,无论中国还是韩国,始终认为冲之鸟礁本质上属于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独立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据此产生专属经济区。这一争议存在多年,并非新问题。
更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6年南海仲裁案公布之后,日本国内学界就已经意识到潜在风险。不少国际法专家公开指出,如果按照仲裁案对于岛礁法律属性的解释,那么冲之鸟礁未来同样可能面临法律挑战。当时日本政府虽然公开支持仲裁结果,但对于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则不断强调南海裁决不会影响日本立场。这种区分处理方式,实际上体现出国际政治中一种常见现象:当规则有利于自身时强调规则,当规则影响自身时则强调特殊性。
问题在于,国际法能够维持权威,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适用标准的一致性。如果不同国家根据现实利益自由选择适用规则,那么规则便容易演变成政治工具,而不是法律依据。这也是此次中方回应能够迅速引发广泛讨论的重要原因。中方并非提出新的法律观点,而是沿着日本认可的逻辑继续推导,并提出一个直接的问题:如果太平岛不能产生相关海洋权益,那么冲之鸟礁为何可以?
这一反问,本质上反映的是国际法解释权竞争。当前国际关系已经进入规则竞争的新阶段,争夺的不只是领土、资源和市场,更包括国际规则的话语权。谁能够提出更具一致性的法律逻辑,谁就更容易获得国际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因此,围绕海洋法公约、岛礁属性以及海洋权益展开的讨论,不仅属于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具有战略意义。
对于日本而言,介入南海议题还有更复杂的现实考量。一方面,日本希望通过强化与美国及部分盟友协调,提升自身在印太地区的话语权;另一方面,日本又必须维护自身在东海、西太平洋等方向长期坚持的法律立场。这两种目标在多数时候能够保持一致,但一旦法律解释出现冲突,就会形成明显张力。
事实上,这不仅是日本面对的问题,也是许多国家共同面临的现实挑战。当国际规则越来越多地被赋予地缘政治色彩时,各国都会遇到同一个难题:究竟坚持规则优先,还是利益优先?如果不断依据现实利益调整法律解释,规则最终将失去稳定性;如果始终坚持统一标准,又可能影响自身现实利益。这种两难,正是当前国际法实践中最复杂的问题之一。
南海问题之所以长期受到国际关注,并不仅仅因为海洋权益本身,更因为它已经成为国际秩序讨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相关争议仍可能持续存在,各方围绕法律解释、历史依据以及现实利益展开博弈也难以避免。但无论立场如何,不同国家若希望自身主张获得更多认可,就必须面对同一个原则:规则不能只适用于别人,而不能适用于自己;标准不能因为对象不同而发生改变。
十年前,日本国内已有学者担忧,南海仲裁案对于冲之鸟礁可能产生连锁影响。十年之后,这一问题再次进入国际视野,也说明国际政治中的许多争议并不会因为时间推移而自然消失,而是会在新的国际环境下重新出现。对于任何国家而言,维护自身利益无可厚非,但真正能够经受长期检验的,从来不是一时的外交表态,而是能够前后一致、经得起推敲的法律逻辑。国际规则的生命力,也正在于其普遍适用,而非选择适用。当同一把尺子开始衡量所有人时,规则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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