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一线职工患职业禁忌遭降薪,职业健康保障流于形式
在北京中石油销售分公司(第二分公司)从业二十四年的张女士,长期在加油站接触汽油、苯等有毒有害介质,长年高危作业后于确诊苯类职业禁忌,公司曾承诺保留原有全部薪酬福利,可一纸约定轻易作废,自 2024 年 8 月起绩效、年终奖持续大幅削减。多年持续沟通、举报反映均只得到模板化答复,法定职业健康保障难以落地,一名深耕一线老职工的劳动权益、健康权益双双受损,折射出基层国企职业健康管理与薪酬执行存在诸多值得审视的问题。
一、二十四年高危苯作业确诊禁忌,白纸黑字待遇承诺单方面作废
张女士拥有长达 24 年 7 个月加油站一线苯作业工龄,长期暴露在含苯油气的职业病危害环境内。早在 2019 年职业体检时,医院就筛查出其身体指标异常,存在苯作业禁忌症,公司当时将其调离加油现场,明确薪资标准保持不变。
2022 年 8 月,经分公司各级部门领导及党群、经营部门联合审批,张女士调任华荣加油站运行经理,岗位系数 1.4。公司出具书面说明明确两点:一是不再安排油气接触现场工作,规避职业伤害;二原有工资、绩效、奖金标准完整保留,不得下调。
该方案平稳执行两年,在2024年8月的职业健康体检时再次告知血常规项目异常,符合从事接触笨作业职业禁忌症-“造血系统疾病”,不应继续从事接触笨作业岗位工作,有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禁忌症告知书证明,长期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工作,身体健康亮起了红灯,2024 年 7 月之前张女士薪酬均按月足额发放,张女士也一直遵照安排履职,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况。
变故始于 2024 年 8 月。据张女士陈述,中石油北京销售分公司(第二分公司)人事左某雪直接通知团队经理杨某振后,其工资与奖金便开始出现大幅缩水,既无书面说明,也未履行沟通协商程序,单方面调整了薪酬标准。全程未与本人沟通,没有出具任何降薪书面说明。张女士与公司党群行政部经理蒋某彤的通话录音印证了这一情况:站点负责人杨某振明确表示,不给张女士核算发放相关薪资,是人事左某雪的直接要求,站内无自主核算调整权限,停发、扣减激励薪酬,站点仅执行人事部门的指令,无权调整发放标准。
薪资台账中的差距一目了然:2025 年 7 至 10 月同岗位其余运行经理每月均有800至1600余元联动绩效,唯独张女士该项收入连续数月归零。年终奖差额更为突出,2024 年她全年全勤无病事假,按原标准应发放26000余元年终奖,实际仅发放 5000 元;2025 年在岗履职,实际发放年终奖 5142 元,两年发放金额均远低于同层级同事,收入差额没有合理解释
除此之外,公司薪酬制度明确要求工资发放表需员工签字确认,张女士多年从未见过完整工资明细,更没有签署过任何月度薪资确认单,薪酬发放全程不透明,劳动者知情权被完全忽视。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职工确诊职业禁忌后,企业需调离危害岗位且不得降低原有待遇,这是法定用工义务。单位多部门联合盖章出具的安置方案,属于双方认可的有效约定,如今一纸文件说改就改,既不符合内部管理约定,也与劳动、职业健康相关法规要求不符。长年在高危岗位付出的老员工,身体出现健康隐患后未能得到制度兜底,难免令人寒心。
二、体检档案刻意篡改隐瞒接触史,多重合法诉求全部搁置
2024 年 8 月组织专项职业体检过程中,企业将张女士长达二十余年苯作业工龄、一线岗位信息篡改,以新入职员工标准建立体检档案,刻意掩盖多年有毒有害作业接触史。此次不规范体检直接影响后续健康随访、职业病认定流程,给本人健康维权制造多重阻碍。结合医院出具的告知书,张女士多次向公司提出五项合法诉求,均没有实质性处理动作:
1、按原岗位标准补齐 2024 年 8 月至 2026 年 4 月被扣绩效、激励工资、年度奖金全部差额;
2、15 个工作日内匹配无油气危害、能力匹配固定岗位,恢复完整薪酬福利;
3、持续落实职业健康定期随访、诊疗保障,提供完整薪酬标准盖章文件;
4、依法启动苯相关职业病申报、诊断流程,完整公示历年体检全部结果;
5、恢复原有困难补助,补发停发期间补助款项。
面对成套书面证据、体检报告、录音材料支撑的合理诉求,人事负责人多次拒接来电,甚至拉黑联系方式,内部沟通渠道彻底阻断。当事人4.16日通过中石油内部平台线上提交投诉,反馈职业禁忌降薪、人事拒不沟通等问题,平台仅推送 “正在处理” 统一模板回复,始终无工作人员对接核实案情,问题长期悬置。
企业内部沟通渠道、线上反馈渠道,本是职工维护权益最直接的缓冲途径。手握完整书面证据、法定依据,却连面对面沟通的机会都难以获取,诉求只能停留在 “提交无处置” 的循环里。对于身患职业禁忌的特殊职工而言,多重诉求全部搁置,意味着法律赋予的健康、劳动双重保障难以落地,普通人想要依靠企业内部渠道化解纠纷举步维艰。
三、监管介入仅做表面处置,法定保障沦为纸面条文
卫健部门开展加油站职业卫生专项检查后,单位落实的整改举措仅停留在表层,未从根本解决调岗、薪酬核心矛盾:一是以核算岗位无油品接触为由,拒绝匹配合规的固定岗位;二是仅通过口头叮嘱站点不安排现场替班,未出台长效书面管理机制;三是短暂提升年度慰问帮扶等级,用一次性小额慰问替代法规规定的固定薪酬保障,该慰问帮扶自 2024 年后也已停止发放。
相关法规明确,职业禁忌职工原有薪资待遇不得降低,临时性慰问福利不能等同于法定固定劳动报酬。企业以小额帮扶替代足额薪酬发放,本质是规避法定用工责任,看似给出安抚措施,并未解决薪酬被扣、岗位不合理安置的核心问题。
监管核查本是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健康责任的重要手段,但若企业仅做表面整改,不触及薪酬、岗位核心问题,监管作用便大打折扣。法规条文写得清晰完备,可落到基层一线职工身上却难以兑现,会弱化职业健康相关法规的实际约束力,也让长期高危作业的职工失去制度依靠。
四、二十余年一线坚守,老职工的基础诉求理应被正视
二十四年间,张女士始终扎根油气一线岗位,长期承受苯类介质带来的健康风险,如今身体出现不可逆健康影响,本期待单位兑现此前书面承诺、依法落实职业健康安置政策,却遭遇单方面降薪、合规岗位不予调配、反馈诉求无人对接多重困境。
她提出的各项诉求均贴合法规与双方书面约定,没有超出合理范围:足额补发历年被扣薪酬,调配无有害介质的适配岗位,常态化开展职业健康随访并推进职业病申报,恢复原有生活补助标准。
时至今日,张女士仍在通过正规渠道反映自身遭遇,期盼相关问题能够得到公正处理。一名劳动者多年的岗位付出理应被尊重,法律赋予的健康、劳动权益理应被切实守护。职业健康保护、薪酬公平发放、诉求渠道畅通,既是企业基础管理要求,也考验国企的责任与温度。期待上级主管单位、企业管理层能够重视该职工的实际情况,全面核查相关问题,依法依规纠正不合理安排,让坚守一线二十余年的老职工,获得应有的健康保障与公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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