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花大价钱买了榴莲,自己都舍不得吃,留着给孩子尝鲜。结果回到家一看,保姆已经把榴莲剥开坐在桌边吃上了!雇主当场就火了,说了几句。保姆满脸委屈地来一句:“我以为买来给我一起吃的……”平时雇主买水果都会分她一份,可榴莲这种贵价货,没开口就自己上手,被说了还委屈?网友直接炸了:正常人都会问一声,这自觉性真是一点没有!
一、榴莲还没开,保姆先吃上了,雇主当场发火
那天雇主接孩子回家,进门就看见保姆把榴莲剥好了,自己坐在桌边吃得正香。雇主火气一下就上来了:“阿姨,我们自己都还没打开吃呢,你怎么就自己吃上了?”保姆不紧不慢地说:“我剥了给你们,这样你们方便吃啊!”雇主越听越气:“我们自己都不舍得吃,留着给宝宝尝鲜的。”保姆一脸委屈:“我以为你们买来给我一起吃的……”这句话直接把雇主整无语了——平时买水果确实会给保姆分一份,但榴莲这种几十块钱一斤的东西,谁家买来是给保姆管饱的?
二、“你想吃不能自己买吗?”一句话说到了根上
雇主压着火说:“你别吃了,吃了这块就算了,把宝宝带好就行。你这是一点自觉性都没有,榴莲你都自己上手吃,想吃不能自己买吗?”保姆被说得心里憋屈,又不敢回嘴,面上看着委屈巴巴的,可在雇主眼里,这委屈来得毫无道理。平时对你客气,那是情分;贵重东西不打招呼就动,那就是本分没守好。自己想吃的东西,要么自己掏钱买,要么开口问一句,闷声不响剥开就吃,被说了还摆出受害者的姿态,这叫什么事?
三、网友一边倒:不是不让吃,是吃相太难看
事情传开后,网友们几乎一边倒地站在雇主这边。有人说,正常人都会问一声吧?闷声剥开就吃,被说了还委屈,这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还有网友分享自己的经历:“我家以前请的保姆,老婆坐月子煮的鸡汤,她自己喝完一大半,然后加水再煮端出来给我老婆喝,后来偶然翻监控才看到,直接辞退!”还有人说:“我家两个保姆,把我招待客人的4块榴莲分着吃了,问都没问一句。”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摆在眼前——有些人的自觉性,真不是雇主想当然就能有的。
法律分析
第一,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雇主购买的食物属于私人财产,保姆未经许可擅自食用,属于侵犯雇主财产权的行为。即便雇主平时有分享水果的习惯,也不代表对所有食物都构成“默示授权”。
第二,保姆作为家政服务人员,有义务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雇主的财物。对于榴莲这种明显高价值的物品,保姆应当主动询问后再处理,擅自剥开并食用,已经超出了职务行为的合理边界。
第三,如果雇主因此解除雇佣关系,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为合法解除。因为保姆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或“重大过失”,雇主无需承担违法解除的赔偿责任。
写在最后,别拿别人的客气,当成自己贪嘴的通行证
说句不好听的,这不是一个榴莲的事,是边界感和职业素养的事。榴莲再贵,雇主买得起就吃得起,真不是心疼那几块肉。让雇主生气的是,你凭什么一声不吭就自己上手了?平时分你水果是人家善良,不是你理所当然的底气。第一,在别人家做事,记住三个字:问一声。想吃、想用、想动,先开口问,这是最基础的尊重。第二,雇主客气是情分,不是本分,别把别人的善意当成你肆意伸手的通行证。第三,做保姆也好,做任何工作也好,守不住边界的人,迟早被换掉。被说了别委屈,先想想自己那双手伸得合不合适。给别人打工,先学会管住自己的嘴和手,比什么技能都重要。
讨论话题
1. 平时雇主分水果给保姆,榴莲这种贵价水果不问就吃,你觉得是保姆贪嘴还是雇主太小气?
2. 如果你是雇主,遇到这种事,你会怎么处理?说两句算了还是直接辞退?
3. 有人说“保姆也是人,吃点水果怎么了”,也有人说“想吃自己买,别拿别人的钱养自己的嘴”,你站哪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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