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中旬,成都警方披露了一起让人唏嘘的案子。
一个姓张的男子,为了赚快钱,从外面弄回来14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巨嘴鸟,偷偷养在自己的养殖场里。
结果呢,鸟一只接一只地死,他怕血本无归,赶紧卖掉两只,揣进兜里7万块钱。
可这钱还没捂热乎,人先进了局子。目前,张某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经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14只鸟,到底把他的人生带到了哪儿?
这事儿得从头说起。2024年12月到2025年1月那阵子,成都的张某某不知道从哪儿打听到了一条“发财的路子”。他盯上了一种长着大嘴巴的鸟,巨嘴鸟。
这鸟长啥样呢?全身最扎眼的就是那张嘴,色彩鲜亮,比脑袋还大,喜欢的人愿意掏大价钱买。张大哥心里门儿清,知道这玩意儿碰不得,是国家保护动物。可架不住钱太诱人,他还是壮着胆子干了。
他从别人手里收了14只,又偷偷摸摸跨省运回来,藏在自己的养殖场里。他的算盘打得挺响:先养着,等鸟稳当些再高价出手,狠狠赚一笔。
可问题是,他压根儿就不会养这金贵玩意儿。巨嘴鸟老家在南美洲的热带雨林里,对温度、湿度、吃食都有讲究。
张某某完全是瞎喂瞎养,没多长时间,鸟就一只接一只地死掉了。好好的国家保护动物,就这么白白糟蹋在他手里。
眼看着剩下的鸟越来越少,张某某急眼了。他赶紧找买家,把两只还活着的鸟分别以4万块和3万块的价钱卖到了省外。两只鸟卖了7万块。可这钱刚揣进兜里,警方就顺着线索找上门了。
当地民警接到消息后,先找专业机构对这批鸟做了权威鉴定,搞清楚这批鸟到底什么来头、值多少钱。
铁证如山,警方立马立案追查。没费多少功夫,就把张某某逮了个正着。到了警局一问,张某某对自己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事儿全招了。
事情败露之后,张某某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接下来等着他的,就是法律的严惩。为了一点眼前的利益,把一辈子都搭进去了,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值。
看到这儿,可能有人会觉得:不就是几只鸟,至于闹成刑事案件吗?说这话的,那是压根不知道这14只鸟来头有多大。
这种鸟学名叫鵎鵼,老家在南美洲的热带雨林里,还是巴西的国鸟。可由于名字太难念,再加上那张五彩斑斓的大嘴太显眼,所以人们都叫它“巨嘴鸟”。
巨嘴鸟科有40多个品种,其中个头最大的叫鞭笞巨嘴鸟,身子全长也就70厘米左右,嘴就能长到24厘米,整整占了体长的三分之一还多。
不过这张大嘴可不是实心的,外面只有一层薄薄的角质壳,跟指甲盖是同一种材质,里面是蜂窝状的海绵骨质。
整张嘴加起来也就二三十克重,比一个鸡蛋还轻。看着凶巴巴的,实际上软得很,真打起架来只能装样子吓唬人。
这么稀罕的鸟,早在很多年前就被列入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按照国家法律,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只要价值达到法定金额,都要依法严惩。个人私自买卖、转运、饲养巨嘴鸟,全是犯法的。
情节轻的,鸟会被没收,还要罚款;情节严重的,直接判刑坐牢。只有动物园、萌宠乐园这类正规机构,才能合法饲养、对外展示。
张某某非法收购了14只,还跨省运输、私自饲养,期间导致多只死亡,又非法出售了两只。这一连串的操作,每一样都踩在了法律的红线上。
办案过程中,民警发现了一个挺普遍的问题。不少老百姓出于爱好养鸟,觉得“养几只小鸟观赏一下不碍事”。
可他们压根儿不知道,很多大家习以为常的笼养鸟,早就被列入了保护名录。无证买卖、私自家养,都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比如说,因颜值高备受喜爱的画眉、红嘴相思鸟、鹩哥、蒙古百灵这些传统笼养鸣禽,现在统统都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未经许可非法猎捕、杀害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都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还特意提醒了几件事。哪怕是在路边捡到一只受伤的野鸟,或者亲戚朋友送了一只野生鸣禽,只要没有合法的繁育许可、没有来源证明,长期养在家里同样违法。
如果真捡到了受伤的飞鸟,千万别自己养,第一时间联系林业部门的野生动物救助站。
这些年,国家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力度越来越大。2022年的时候,相关司法解释就有了重要调整,定罪量刑从过去的“数量论”变成了“价值论”。
以前是一只就入罪,十只算情节严重。现在呢,要看涉案野生动物的价值。不同物种的价值不一样,量刑标准也跟着变。
但不管怎么变,有一条是不变的。只要碰了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就一定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回过头来看张某某这个案子,教训太深刻了。14只巨嘴鸟,被他折腾死了好几只,剩下的也被折腾得够呛。他自己呢,7万块钱没捂热乎就进了局子。
一只鸟值3万也好,值4万也罢,那都是法律保护的底线,不是生意人算盘上的数字。这世上的钱,有些能赚,有些不能赚。
有些路看着像捷径,走着走着就到了悬崖边上。张某某走到今天这一步,怪不得别人,只怪自己心里那杆秤,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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