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我发布河南南阳七里园街涉嫌被故意伤害一案相关情况,已经过去两三个月。这段时间里,大量网友理性留言,结合监控时间线、案件流程、证据规范帮我梳理案件存在的各类疑点,不少人留言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公开完整监控、客观回应案件争议,这份基于法治公平的关注,我全部看在眼里。但与此同时,相关内容评论区频繁出现正常留言、理性质疑无故删除的情况,我始终未能知晓背后缘由。时至今日,没有任何相关单位主动联系我,针对我提出的多项疑问作出正式答复,我申请调取的四处完整现场监控录像,依旧没有完整向我出示。本文全程客观陈述事实,不诋毁、不攻击任何单位与工作人员,仅结合已有证据梳理案件疑点,重申我的合法诉求。
我是方磊,北京居民。2020年4月13日22时左右,我在南阳市七里园街路边等候他人,路面车辆错车通行时,一辆电动四轮车快速向路沿驶来,我及时避让跳上路牙,紧随其后骑行电动车的杨国栋剐蹭到我的行李箱,双方由此发生口角。争执阶段,杨国栋率先对我实施推搡、击打动作,我上前理论时被其再次推倒,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冲突过程中,杨国栋手持玻璃水杯砸击我的面部,水杯碎裂,我面部大量出血,衣物被血迹浸透。
事发后我被送往南阳万和创伤显微外科医院救治,入院病历明确记录我当时神志清醒,无醉酒、意识模糊等相关症状,该客观书证与案件文书中对我状态的认定存在明显出入。经法医司法鉴定,我面部创口累计长度 6.8 厘米,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左眼周挫伤构成轻微伤,面部遗留永久性疤痕,案件已达到故意伤害罪刑事立案标准。2020 年 5 月,杨国栋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立案侦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进入庭审环节,后办案机关以出现新证据为由撤回起诉,最终作出认定杨国栋构成正当防卫、不起诉的处理决定。我不服该结论,先后向区、市、省等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全部维持原不起诉决定,六年时间内伤人者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核心争议集中在监控证据的完整性、合法性,也是我两三个月来持续提出疑问的重点。相关文书认定杨国栋正当防卫、判定我存在主要过错的核心依据,仅为一段画面距离远、画质模糊、无音频、关键肢体动作无法清晰辨认的监控片段。对此我始终存有合理疑问:缺乏声音、细节模糊的视频,无法区分双方对话内容、完整肢体动作,能否单独作为划分案件责任、定性防卫行为的关键证据;视频中能够辨识杨国栋持水杯击打我面部的画面,为何以画面不清为由不予重点采信,而模糊的肢体轮廓却直接认定我主动挑衅、先行推搡。
案发路段临街,经现场核实,共有四处监控设备可完整覆盖全部冲突过程,分别为机床厂宿舍大门口、爱和生鲜超市、汇迪酒店、七里园乡相关部门院内机位。案件办理期间,我在笔录环节、庭审阶段均观看过酒店、超市机位完整清晰的监控录像,画面可完整还原冲突起因、先后动手顺序、双方言语互动全过程。但我依法提交书面申请,要求调取、查阅、留存全部监控视频用于质证时,仅获取到一段模糊片段,其余三处视角完整、画质清晰的监控至今未向我提供,也未完整归入案卷。另有部分监控素材标注由杨国栋一方提供,我多次申请查看该批视频的现场提取、封存、固定手续,始终未得到相关材料,该部分视频的完整性、原始性无法核验。
纠纷起因是杨国栋骑行电动车剐蹭我的行李箱,我事前并不认识杨国栋及其妻子,不存在主动拦车、刻意挑衅的行为;冲突初期,杨国栋两次主动推搡、击打我,全程有同行友人从中劝阻拉扯,我未实施主动反击行为;冲突中段,杨国栋夫妻二人具备直接驾车离开现场的条件,却多次折返、言语挑衅,主动激化矛盾,不属于被动防御情形;全程我赤手空拳,未持有任何器具,杨国栋徒手冲突后持硬质水杯击打面部要害,后期还试图取用电动车 U 型锁继续攻击,反击手段明显超出制止冲突的合理限度。
除去监控相关争议,案件仍存在多项长期未得到解释的程序性、事实性疑点。其一,无血液酒精检测报告作为客观佐证,仅依靠我自述饮用两瓶啤酒,便否定医院病历 “神志清楚” 的记录,认定我醉酒滋事,该认定缺乏客观证据支撑;其二,撤回起诉时提及存在新证据,截至目前,我作为案件被害人,从未收到该份证据的出示、告知与质证通知,无法知晓该证据内容及对案件定性产生影响的依据;其三,我向相关部门提交逐秒拆分的监控时间线、双方行为梳理清单、各项事实矛盾汇总材料,但历次申诉回复均为标准化结论,未针对我逐条提出的疑问作出书面、逐项的实质性答复。
自我公开案件相关情况至今,两三个月时间里,无数网友客观理性留言,和我一同关注证据完整度、案件公平性问题,这份对法治透明的期待我十分珍视。但平台评论区频繁出现正常讨论内容无故删除的情况,同时没有任何职能部门主动与我对接,针对我多年提出的各项疑点进行沟通、答复,也未向我移交四处机位完整原始监控录像。
我作为本案被害人,诉求始终清晰、合法,未发生任何变更:第一,完整公开河南南阳七里园街事发地点机床厂、生鲜超市、酒店、乡政府四处机位原始、无剪辑、带音频的监控录像,并出具视频合法提取封存手续;第二,针对案件监控采信标准、双方过错划分、“醉酒” 认定、撤诉新证据、申诉答复缺失等全部疑点,出具逐项书面解释;第三,结合全部完整监控与客观书证重新核查本案,依据事实与法律作出公正处理。
我始终尊重司法机关,信任法律能够还原客观事实,也理解案件办理存在相应流程,但完整监控、对应答复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两月等待未有任何官方反馈,各类证据疑点持续悬置,我会理性发声,持续等待完整监控公开与正式答复,期待能够依靠完整证据厘清全部事实,得到公平、透明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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