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底到2025年初,四川成都一个姓张的男子通过非法渠道弄来14只观赏鸟,藏在自己的养殖场里打算倒卖赚钱。
没想到这些鸟在饲养过程中一只接一只地死了。
他怕血本无归,赶紧把仅存的几只出手,两只分别卖了4万和3万,一共进账7万块。
可钱还没焐热,警察就找上门了。
这种鸟到底什么来头?卖几只鸟怎么就摊上刑事犯罪了?
钱没赚到人先进去了
2024年12月到2025年1月这段时间,张某某通过非法渠道从外省收购了14只观赏鸟。
他把这些鸟偷偷运到自己在四川的养殖场里养着,打算等风声过去再找买家出手。
在他的算盘里,这种鸟市面上稀罕,玩鸟的人肯出大价钱,倒腾一票少说能赚几十万。
可他没想到,这鸟对饲养环境的要求极高。
温度、湿度、饲料、活动空间,哪一样不到位都可能出问题。
他的养殖场根本不具备养殖条件,这批鸟在饲养过程中一只接一只地死了。
眼看着活鸟越来越少,投资要打水漂,张某某急了。
他顾不上那么多,赶紧把剩下的活鸟往外处理。
两只鸟分别以4万元和3万元的价格卖到了外省。
两只鸟能卖7万块,这个价钱在鸟类非法交易市场里确实不算低。
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警方早就盯上他了,因为他贩卖的这种鸟是保护动物—巨嘴鸟。
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环食药侦大队接到线索后,请专业机构对这批鸟的物种和价值做了鉴定和评估,随后立案侦查。
最终张某某被抓获归案。
目前,他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经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7万块钱还没焐热,人先进去了。
后面等着他的,是刑事审判和高额罚金。
巨嘴鸟为啥碰不得
很多读者可能对“巨嘴鸟”这个名字不太熟悉。
巨嘴鸟也叫鵎鵼,是一种主要分布在中美洲和南美洲热带雨林的大型鸟类。
它的外形特征非常明显—嘴巴巨大,色彩鲜艳,有些品种的嘴几乎占到身体长度的三分之一。
彩虹巨嘴鸟的嘴更是五彩斑斓,绿、黄、橙、红、蓝混在一起,看一眼就忘不掉。
巨嘴鸟之所以不能碰,是因为它们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跟它同属犀鸟科的一些品种,比如双角犀鸟,更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它们数量稀少,繁殖能力低下,很多品种一年只产一窝,每窝就一两只雏鸟。
加上热带雨林被大量砍伐,它们的栖息地不断缩小,野外种群本来就岌岌可危。
有人可能觉得冤枉——“我就是养几只鸟玩玩,又不杀人放火,怎么就犯罪了?”
这种想法在办案民警接触的案例里并不少见。
很多养鸟爱好者根本不知道,自己笼子里那只叫声好听的鸟,早就被列入国家保护名录了。
像画眉、红嘴相思鸟、鹩哥、蒙古百灵这些传统笼养鸣禽,现在全都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无证买卖、私自家养,只要没有合法繁育许可和来源证明,都涉嫌违法犯罪。
买鸟养鸟的法律红线在哪里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什么叫“情节严重”?
简单说就是数量多、价值高。
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价值认定,不是按市场黑市价算的,而是由专业机构根据物种稀有程度、生态价值等综合评估。
张某某非法收购了14只巨嘴鸟,这个数量已经相当大了。
再加上有部分鸟在饲养过程中死亡,属于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罪责更重。
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反复提醒过一件事:
哪怕是路边捡到一只受伤的野鸟,只要没有合法繁育许可和来源证明,长期放在家里养同样违法。
很多人觉得自己是在“做好事”“救鸟”,结果好心办了坏事。
正确的做法是第一时间联系林业部门的野生动物救助站,让专业人员来处理。
自己私养,等于把保护动物变成了“私人财产”,这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
张某某这事说到底就一句话—贪字头上一把刀。
他看到的是一只鸟能卖三四万块钱,没看到的是法律就摆在那里等着他。
14只巨嘴鸟,死的死、卖的卖,钱没赚到多少,自己反倒成了犯罪嫌疑人。
更让人心疼的是那些死掉的鸟。
巨嘴鸟在野外本来就活得艰难,繁殖慢、天敌多、栖息地还在不断缩小。
人为的非法捕捉和运输,对它们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
每一只被偷猎的巨嘴鸟背后,可能都是一个繁殖群体的崩塌。
保护野生动物不是一句空话,法律的红线画在那里,谁碰谁买单。
张某某的7万块钱还没焐热,人先进去了。
这笔账,怎么算都是亏的。
信息来源: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