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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域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如何办理,损害赔偿金如何统筹使用?跨省域公共建筑项目审批如何打“破界”?跨省域国土空间如何协同治理?今天上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举行制度创新经验发布媒体通气会,第七批包括跨省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统筹使用等在内的3项制度创新经验,面向全国复制推广。至此,示范区已累计推出161项制度创新经验,其中64项面向全国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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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统筹使用

为解决跨域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办理、异地替代性修复、损害赔偿金分配等难点堵点,示范区两区一县人民法院、检察机关首次协同探索,构建信息互通共享、协作举措同商、难点问题共解、重大案件联办、异地司法协作、专家智库共享、社会治理同促、矛盾纠纷共解、修复路径多元、生态修复地共建的跨域司法协同新格局。

通过联合办理跨域污染案件、联合建设生态修复地、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异地修复,推动跨省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统筹使用,形成生态环境诉讼与损害赔偿修复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区经验”。

目前,这一机制的实施已取得明显成效。截至今年5月,示范区累计统筹使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49万元,用于元荡、桑基鱼塘等片区生态修复,有效避免赔偿金闲置和生态服务功能缺失。

跨省域公共建筑项目一体化建设

为高标准打造承接重大活动的跨省域功能性公共建筑—方厅水院,全面提升跨区域项目建设效能,示范区执委会联合沪苏浙两省一市住建部门及两区一县相关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创新探索,建立了立项、审查、施工、招标、监管、验收全流程一体化建设机制,并总结提炼形成了一系列制度文件。

该项目依托示范区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实现跨省域整体统一立项,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开展联合技术审查;通过吴江嘉善两地授权委托,由青浦区统一办理施工许可、统一开展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招标;两区一县组建跨省域联合监管工作组,统一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并依托上海 “一网通办” 联审平台完成综合竣工验收,实现“一地办证、三地互认”。

联通青浦和吴江的浦港路东延工程计划将于7月底建成通车。徐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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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青浦和吴江的浦港路东延工程计划将于7月底建成通车。徐程/摄

事实上,一体化建设并不是生搬硬套,而是根据具体项目的具体情况灵活应用,即将建成通车的浦港路东延工程就是很好的体现。作为示范区水乡客厅骨干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西起吴江区汾湖大道,向东跨越跨界水体雪落漾,东至青浦区沪青平公路。“项目分成一期和二期,陆续开工建设。一期工程跨越省界湖泊雪落漾,项目跨省域,就采用一体化审批建设的模式。二期工程全部在吴江境内,项目的审批建设按属地常规的方式开展。”示范区执委会生态规建部副部长陈兰川说,项目计划于7月底建成通车,“上海市和苏州市相关部门前几天刚刚对这条道路的正式路名进行了批复,统一命名为‘雪落漾路’。”

跨省域国土空间协同治理的“一张图”场景

为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示范区执委会联合两省一市自然资源部门,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搭建跨省域国土空间治理体系。通过构建统一规划体系、建立跨域监测机制、打通数据共享链路、搭建一体化信息平台(即智慧大脑平台),破解跨省规划标准不一、数据不通、治理衔接难等难题。依托数智化场景实现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锚固生态本底、优化空间格局,一体化空间协同日渐增强,沪苏湖铁路、华为练秋湖研发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示范区青浦分院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建成投用,示范区建设形态、功能、品质全面提升。

“一张图”不变的是“底图”,实际工作中,这张“图”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依托两省一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两区一县数据共享、标准互通、规则互认,构建全域覆盖、时空融合、精度适宜的跨省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践行“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自适应”的智慧国土空间规划,持续深化完善,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

原标题:《再添3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第七批制度创新经验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