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2日,南海仲裁案裁决出台整整十年。

这一天,日本外务大臣茂木敏充发表谈话,公然为那份非法裁决张目,攻击中国在南海的合法主张,还妄称日本是南海事务的“利益攸关方”。

中方直接抛出几个反问,日本到现在都不敢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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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冲之鸟礁。

它孤悬在西太平洋,远离日本列岛。涨潮时,仅有两块礁石露出海面,面积加在一起不足10平方米。没有淡水,没有土壤,没有人能居住。

据公开资料,日本从1987年开始,用混凝土浇筑、修筑堤防、人工养殖珊瑚等方式,不惜工本地加固这块礁石,防止它被海浪侵蚀沉海。

礁盘外围有直径50米、高3米的混凝土防护设施。但这些人工构筑物改变不了它的法律属性——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3款,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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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日本据此主张了约40万平方公里的专属经济区——这甚至超过了日本本土的陆地面积。

2012年4月,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对日本外大陆架划界案作出建议,不认可日本依据冲之鸟礁主张外大陆架。

2025年,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明确表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冲之鸟是礁而不是岛,不能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中国科考船在该海域活动是行使公海自由,日本无权干涉。

那么问题来了。

南海仲裁案的裁决标准是什么?

那个临时组成的仲裁庭为了否定中国的历史性权利,强行炮制了一个极端标准:声称岛礁必须在自然状态下能够维持稳定的人类社群、不依赖外部补给,才算是岛屿,否则一律降格为岩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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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个标准,连南沙群岛中面积最大的天然岛屿——面积达50万平方米、有淡水可饮、有蔬果家禽可食的太平岛——都被裁定为“岩礁”,无法主张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中方发言人的反问一针见血:如果连太平岛都不是岛屿,那孤悬在太平洋、仅由两块面积不足10平方米礁石组成的冲之鸟礁,日本又有何权利主张几十万平方公里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这个反问把日本置于一个无法自洽的困境。

要么承认裁决标准荒谬——那日本为非法裁决张目的立场就站不住脚。

要么接受裁决标准——那日本以冲之鸟礁主张的数十万平方公里海域权就得全部放弃。

日本两个答案都选不了,只能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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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早在2016年裁决刚公布时,日本国内就有研究者意识到了这个致命矛盾。

根据南海仲裁案的裁决,冲之鸟岛也就是“岩礁”,日本政府为了加固岩礁花掉的800亿日元全都会打水漂。

按这个标准,连南鸟岛等其他离岛都不能主张专属经济区了。

冲之鸟礁的反问还只是第一层。

2026年5月底,菲律宾总统马科斯访问日本,与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宣布正式启动日菲间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谈判。

所涉海域位于中国台湾岛以东,与中国根据国际法可主张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大面积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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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陆地根本不接壤的国家,在中国的家门口玩起了“海上划界”游戏。

这个划界方案的地理链条是:北部支点连接八重山群岛(属琉球群岛),南部支点连接巴丹群岛。整个方案需要在这两个支点的归属问题上保持确定性。

然而恰恰是这两个支点,最不清晰。

先说巴丹群岛

2026年6月30日,暨南大学区域国别研究院与国际关系学院菲律宾研究中心主办了一场学术研讨会,主题聚焦“日菲‘划界’背景下巴丹岛主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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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们提出了明确的条约依据。

1898年美国和西班牙签署的《巴黎条约》第三条规定,菲律宾领土北界为北纬20度线。

而巴丹群岛核心岛屿巴丹岛位于北纬20度25分至21度之间,整体处于北纬20度线以北。换言之,根据划定菲律宾领土的条约,巴丹群岛根本就不在菲律宾的领土范围之内。

1900年签署的《美西割让菲律宾偏远岛屿条约》将部分北纬20度以北岛屿强行纳入菲律宾。

1946年《马尼拉条约》再次将菲律宾独立后的领土限定在北纬20度以南。

从历史角度看,巴丹群岛古称“浮甲山”。据公开资料,早在3000多年前就有台湾先民迁移至巴丹群岛生活,群岛居民与台湾兰屿的达悟族人至今仍能流畅沟通。三国时期及明末清初,巴丹群岛均由中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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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巴丹群岛理应随台湾一并归还中国,但“由于当时复杂局势影响,菲律宾乘机占领了该群岛”。

据公开资料,巴丹群岛北距台湾仅约160公里,扼守连接南海与太平洋的关键通道吕宋海峡。

再说琉球群岛。

这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但每次提起都让日本如坐针毡。

二战后确立国际秩序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确将日本领土限定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四岛及盟国确定的小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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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群岛不在这个范围之内。1951年《旧金山和约》将琉球置于联合国托管之下,由美国行使施政权。1971年,美日私自签订《冲绳返还协定》,美国将琉球施政权移交给日本。

但移交的是施政权,而非主权——这两个概念在国际法上有根本区别。联合国至今未承认日本对琉球的主权。中国作为《波茨坦公告》签署国,始终未承认这次移交的合法性。

主权地位至今未定。这不是中方单方面的主张,而是战后国际秩序安排中客观存在的法律悬案。

把这三件事放在一起,就构成了日本无法回答的三重矛盾。

第一层:日本在南海要求中国接受裁决,但裁决中关于“岛”的认定标准如果严格适用,会直接否定日本对冲之鸟礁的专属经济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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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日本拉菲律宾搞海域划界,但划界方案的两端都建立在主权归属存在争议的地理支点上——北端的琉球主权未定,南端的巴丹群岛归属存在条约瑕疵。划界的前提是边界清晰,而这两个支点恰恰是最不清晰的地方。

第三层:日本在整个西太平洋和南海方向上的海洋战略需要回答一个根本质疑——它依据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如果依据国际法,那它在冲之鸟礁和琉球问题上的做法经不起检验;如果依据实力和实际控制,那它又有什么立场在南海问题上谈规则?

中方反问的精妙之处在于,用一个具体案例把这三重矛盾同时呈现了出来。

只需要一个问题:冲之鸟礁那两块礁石,你怎么解释?

日本无法解释。因为任何解释都会在另外两个问题上产生连锁反应。

冲之鸟礁给了中方一个在后续外交博弈中可以反复施加压力的法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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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日本在南海问题上发声,这个反问都可以被再次提出;巴丹群岛和琉球群岛的讨论都可以被再次激活。

只要日本还在冲之鸟礁主张专属经济区,琉球地位问题还没有最终解决,日菲划界还在推进,这个反问就始终有效。

日本如果继续抱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一边否认中国的合理权利,一边捞取非法利益,最后的结果只会让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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