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声明:本文为虚构小说故事,借虚构故事传递积极价值观,呼吁读者遵纪守法,弘扬友善、正义等正能量,共建和谐社会。

2024年3月的一个深夜,李明站在出租屋的窗边,盯着手机屏幕上那条贷款公司发来的短信,手指微微发颤。

"尊敬的客户,您名下位于朝阳区幸福里18号的房产已完成抵押登记,贷款金额150万元……"

这条本该发给房东赵国强的短信,因为一个号码输入错误,落进了他的手机。

李明深吸一口气,将短信截图,然后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住建局信访举报热线吗……"

三天后,当赵国强提着两个大号行李箱准备出门的那一刻,他看见楼道里站着的几个人,脸色刹那间变得灰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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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里18号是一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六层红砖楼,楼道里的灯总有一盏是坏的,墙皮也在潮气里脱落了一层又一层。但它就在地铁站步行十分钟的地方,租金比周边便宜了整整三成,这是李明在北京扎下脚跟的理由。

李明今年三十一岁,湖南人,在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做施工图审核。这份工作不算光鲜,但稳定,每个月税后一万三,够他在北京活得不宽裕但也不狼狈。他在幸福里18号租了一间朝南的次卧,月租两千二,已经住了四年。

四年里,他换过三个合租室友,见过楼道里形形色色的人来了又走,唯独房东赵国强,始终是那个熟悉的面孔,五十出头,肚子圆润,说话带着浓重的东北口音,见人喜欢笑,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看上去是那种随和的中年男人。

赵国强在这栋楼里有两套房,一套自住,一套出租,靠着收租过日子,日子算不上富裕,但也安稳。他跟李明的关系比一般房客要好些,偶尔在楼道里碰见,会聊几句天气,逢年过节也会互发一条微信问候。李明一直以为这是一种寻常的人情往来,直到那条发错的短信出现。

那是2024年3月14日,周四,晚上十一点二十分。

李明刚洗完澡,坐在床边刷手机,那条短信突然弹出来。他起初以为是诈骗信息,现在这类短信太多了,开口就是"您名下的房产"、"贷款到账"。他差点划走,但一个细节让他停住了短信里的地址是"幸福里18号",那正是他住的楼。

他重新把短信读了一遍,又读了一遍。

贷款金额:150万。

抵押物:幸福里18号3单元201室,建筑面积88.4平方米。

这个地址,正是他和另外两个室友租住的那套房。

李明坐在床边,脑子里快速转动。他做施工图审核,对房产登记这套流程并不陌生。抵押贷款本身不违法,房东用自己的房产借钱天经地义,但有一条规矩:房子抵押后,如果房东还不上钱,债权人有权申请拍卖房产,而被拍卖的房产,租客的合同在很多情况下是不被保护的,尤其是没有做过租赁备案登记的合同。

他翻出当年和赵国强签的租赁合同,扫了一眼合同里没有备案章,当时他也没在意,觉得反正住着舒服,合同就是个形式。现在再看这份合同,它薄得像一张废纸。

更让他不安的是另一件事:这两个月,赵国强的行为有些反常。

一月份,赵国强突然来敲门,说要"例行检查设施",在屋里转了一圈,眼睛往四处瞟,李明当时没多想;二月底,他在楼道里碰见赵国强在打电话,说话声音压得很低,只听到几个字"手续办完了就走";上周,物业通知说要重新登记租客信息,来收信息的人不是平时的物业大姐,而是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拿着个本子,把每户的租客姓名、身份证号、入住时间都问了个遍。

这些片段单独看都不奇怪,拼在一起,却像是一幅越来越清晰的画。

李明在床上坐了很久,没睡着。凌晨一点,他打开电脑,开始查资料。

他查的第一个问题是:房东将已出租的房屋抵押,属不属于欺诈行为?

答案是: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抵押时房东隐瞒了租赁关系,或者贷款公司在放款后房东卷款跑路,租客和债权人都可能成为受害方。北京住建部门有一条明确规定: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房屋在租赁期内被出售或拍卖,未经备案的租赁合同,租客的优先购买权和居住权保护力度极为有限。

他查的第二个问题是:如果房东准备跑路,租客能怎么办?

这个问题的答案,让他在黑暗里慢慢坐直了身体。

第二天一早,李明在公司找到一个同事,姓陈,在北京待了十几年,人脉广,以前做过房产中介。李明把情况说了,陈哥听完,脸色凝重,沉默了几秒说:"你那两个室友呢?得一起行动。"

室友有两个,一个是程晓雪,二十八岁,四川人,在附近一家互联网公司做运营,租这里两年了;另一个是王志远,三十五岁,河北人,在工地做项目监理,话不多,租了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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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李明把两人叫到客厅,把事情说清楚。

程晓雪第一个反应是不相信:"赵叔人挺好的,上次水管漏水他当天就来修,不会吧?"

王志远听完一句话没说,低头看了一会儿,抬起头:"你说的那条短信,现在还在你手机里?"

"在。"

"那就还有用。"王志远说话很慢,字字清晰,"房东拿着我们的押金跑路,那是诈骗。他把房子抵押出去、贷款到手准备溜,这是欺诈。这两件事放在一起,性质不一样了。"

程晓雪这才意识到事情的分量,脸色有些发白:"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李明说:"我有个方案,但要快。"

他说的方案,是在正式举报之前,先搜集证据,把能固定的东西全部固定下来。

接下来两天,三个人分头行动。李明专门请了半天假,跑到北京市住建委的网站上查询了幸福里18号3单元201室的房产登记信息,信息显示该房产已于2024年3月13日完成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为一家名为"恒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机构。他把查询结果截图保存,同时下载了住建部门的租赁备案申请表格。

程晓雪联系了她公司法务部的一个朋友,对方帮她梳理了维权路径,明确了几个关键节点:一是向住建部门投诉房东未履行告知义务;二是向警方报案,固定诈骗证据;三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押金随房东转移。

王志远则做了另一件事,他开始密切注意赵国强的动向。

王志远的房间在赵国强自住房对面,两套房共用一个楼道。他是个细心的人,做工地监理练就了一双善于发现问题的眼睛。他注意到,这两天赵国强出门的频率明显增加,每次出去都带着包,有时候进屋的时候手里会多几个大号纸箱;昨天下午,搬家公司的车停在楼下,拉走了几件大家具,赵国强说是"送给亲戚"。

"他在清空房间。"王志远在三人群里发消息,语气平静,就像在报告工地进度,"快了。"

李明盯着手机屏幕,心跳加快了一拍。

他们商量了一个晚上,最终决定:不等了,明天举报。

程晓雪问:"要不要先找赵叔谈?"

李明想了想,摇头:"谈了他会跑得更快。"

王志远同意:"先打住建局,再报警,两条线同时走。"

第三天,也就是3月16日,星期六,上午九点,李明拨通了北京市住建委的12345热线,详细陈述了情况,提交了短信截图、房产查询截图、租赁合同扫描件,以及王志远拍摄的搬家公司车辆的照片。

接线员的声音沉稳而专业,告知他相关部门会在48小时内核实处理,情况属实会依规跟进。

李明挂了电话,在客厅里站了一会儿,不知道这一步走出去能走到哪里。

这栋楼是旧的,暖气管道在墙里嗡嗡作响,隔壁有小孩跑来跑去的声音。程晓雪端着一杯热茶站在厨房门口,王志远坐在沙发上,手肘搭在膝盖上,三个人谁都没说话。

等待,有时候比行动更难。

接下来的两天,楼道里的一切看起来都很平静。赵国强偶尔露面,见到李明还是笑着打招呼,完全看不出异样。李明也正常回应,两个人像两个演员,在这条昏暗的楼道里演着一场默契的戏。

但李明注意到,赵国强家里的灯,已经连续两个晚上亮到凌晨三点。

3月18日,周一,下午两点,王志远发来消息:赵国强出门了,两个大行李箱,叫了网约车,说要去看朋友,但箱子大到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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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看到消息,放下手中的图纸,拨通了程晓雪的电话:"你能早退吗?回来。"

三个人在傍晚五点前后陆续回到幸福里18号。楼道里比平时安静,那盏坏掉的灯闪了两下,又灭了。

他们站在自己的房门口,没有开灯,借着窗外的余晖,等着。

等待一直持续到晚上七点四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