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9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新茶饮品牌茉莉奶白侵害了路易威登旗下7件四叶花卉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判令茉莉奶白主体公司赔偿LV经济损失100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30万元,合计1030万元。判决一出,舆论炸了。
但真正让这起官司从一桩普通的商标侵权案升级为全民话题的,不是那1030万的赔款数字,而是一个让无数中国人如鲠在喉的追问:LV那朵四叶花,到底姓什么?
先看看LV这几年在中国干的事。以“路易威登马利蒂”“侵害商标权”为关键词检索,近五年相关的风险信息累计达到1691条。2021年144条,2022年194条,2023年144条,2024年207条,2025年170条,2026年刚过一半又新增了56条。平均算下来,几乎每天一起诉讼。从网红奶茶到南京鸭血粉丝店,从葡萄酒到酒吧服务,从珠宝首饰到香港理发店的座椅,LV的诉讼版图几乎没有边界。
南京一位餐吧老板朱先生的遭遇很能说明问题。他经营一家人均消费二三十元的平价餐吧,店内用了些古风墙绘和网购的餐具印花,只是因为图案类似LV老花,就被起诉索赔200多万元。店早就亏损倒闭了,亏了200多万,结果还被告。最终法院判他赔了8万多,LV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从法理上说,LV的维权有法律支撑。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有跨类保护制度——即便分属不同商品类别,只要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且足以误导公众,就可能构成侵权。多位律师指出,法院判断是否侵权主要看商标有没有出名到“驰名”的程度、被诉商标与驰名商标是否近似、是否足以误导公众。按这套标准,茉莉奶白2024年下半年把logo从汉字加茉莉花苞换成黑色几何四叶花,且早在2024年3月申请相关商标时就因“商标无效”被驳回,仍大规模商用,法院判侵权成立,于法有据。
法理上站得住脚,不代表情理上说得通。
问题出在那朵花身上。LV标志性的Monogram老花图案诞生于1896年,由创始人路易·威登之子乔治·威登设计。它在LV官网上的介绍是:融合了源自家族宅邸的厨房瓷砖、新歌特艺术与和风纹饰的多元灵感。但网友们翻出大量文物资料后发现,这种四瓣对称的花卉纹样,在中国已经用了上千年。
北京服装学院艺术学博士杭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无论是LV的经典标识,还是茉莉奶白品牌Logo,其实都是中国传统纹样的变形。这种基础纹样名为柿蒂纹”。柿蒂纹起源极早,可追溯至商周时期,于春秋战国兴起,汉代达到流行高峰。到了唐代,柿蒂纹演化出繁复华丽的宝相花纹并广为流行。故宫博物院古建部正高级工程师陈彤介绍,LV包袋上的整体组合图案,创意源头可追溯至现藏日本正仓院、唐玄宗赠予圣武天皇的唐代紫檀琵琶。汉代瓦当、敦煌壁画、唐代紫檀木画槽琵琶、明清民居木雕、传统织锦器物中,对称规整的四瓣花卉柿蒂纹及其变体随处可见。
换句话说,LV那朵被全球追捧了130年的“老花”,很大概率是在中国唐代纹样的基础上二次创作出来的。这本身不是问题——文化本就该流动、交融、互相启发。问题在于,一个从别人家老祖宗审美里汲取灵感的图案,被注册商标后,反过来成了卡别人脖子的工具。网友们说得直白:这是“文化挪用后的反向收割”。
于是就有了那个在网上疯传的段子——先判LV赢,然后故宫博物院带着库房里一堆唐代宝相花文物站出来,指着LV说这纹样姓中不姓V;人民银行联合各民间团体、国家卫健委启动对LV的巨额诉讼,索赔金额按LV全球过去10年销售总额的20%算;再然后全国各村镇轮番上阵,今天张家村告一茬,明天李家镇递状纸,后天王家庄再来一轮——反正厕所不赚钱、不商用,你LV总不能真让人把旱厕铲了吧?
这当然是段子。现实里法院不会乱判,故宫不会真的组团告LV,公厕更不会天天跑法院立案。但这个段子能火,恰恰说明它戳中了某种真实——那种“老祖宗的东西被别人注册成私产、反过来限制我们自己人”的憋屈,是真实存在的。
事实上,类似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据陈彤观察,国外奢侈品牌偏爱借鉴中国更早、更高古的图案,唐代、汉代乃至先秦纹样艺术境界高、更具跨文化的审美普适性,就成了品牌抢注的“重灾区”。某国际珠宝品牌四叶草图案、某国际箱包品牌双C图案、某国际美妆品牌Logo,均疑似分别源自中国传统柿蒂纹、寿字纹、回字纹,而上述Logo图形也都被注册为商标。如果不及时建立防御性保护机制,恐怕类似被动局面还会重演。
这背后暴露的是一个制度层面的困境。正如有评论指出:非遗法管传承不管确权,商标法管注册不管溯源,两套制度之间是断的。传统纹样既不在非遗名录里“有户口”,也不在商标审查时“被查族谱”,自然就成了制度盲区里的无主之物。而当代商标法实行的是先申请、重使用、看显著性的客观标准。一个企业如果将传统纹样近似图形长期、排他地投入商业使用,便与其商誉深度绑定,进而有了可注册、可驰名、可跨类保护的权利。法律不问图案从哪来,只问它现在跟谁绑在一起。
人民日报旗下的侠客岛发文指出,商标法并未禁止日常装饰性、文化性、创作性行为——中国联通把中国结注册成商标,但不会起诉老百姓过年挂中国结。LV注册四叶花商标,原则上也不妨碍人们在艺术创作、设计、文化传播中使用宝相花、柿蒂纹。但“原则上”三个字,在LV每年上百起诉讼的现实面前,多少显得有些苍白。
正如人民锐评所言:商标注册不得使公共文化资源被彻底私有化、专属化,更不得据此主张绝对排他的权利。如果仅凭在先注册就完全据为己有,这既是对资源公共属性的侵蚀,也是对后来使用者正当权益的剥夺。
回到那个段子。故宫不会真的起诉LV,央行不会真的按20%销售额索赔,各村公厕也不会轮番递状纸。但段子背后那个问题,值得每个人想一想:当一块土地上生长了上千年的审美符号,被外来者拿去注册成商标、然后反过来向这片土地上的人收费——这到底是在保护知识产权,还是在用知识产权完成另一种形态的圈地?
那朵花开在中国人的瓦当上、琵琶上、藻井上、老宅的木雕上,开了一千多年。它不应该因为被谁抢先注册了,就成了谁家的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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