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左琳)广西双胞胎姐妹一死一伤案将于7月17日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害人家属收到的传票显示,案由为被告人林某康犯故意杀人罪一案。
新京报此前报道,2024年10月14日7时30分许,林某康持刀闯入21岁的被害人家中,将姐姐砍伤,并带走妹妹。最终妹妹坠亡,姐姐重伤,经司法中心鉴定为七级伤残。
林某康曾是妹妹何敏(化名)的男友,两人在网上相识,于2024年7月上旬确定了恋爱关系。交往期间,林某康多次对何敏施暴。同年9月,何敏提出分手后,林某康持刀非法入室,恐吓何敏的姐姐,并强行带走何敏,姐姐报警后,林某康被警方抓获,并因非法侵入住宅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及500元罚款。
2024年10月9日林某康被释放后,还给何敏发消息,威胁她家人的安全。10月13日晚,何敏被林某康殴打后到派出所报警,并去医院验伤。
两人在派出所签订《治安调解协议书》后各自离开,两小时后,林某康持刀闯进何敏家中,将与何敏同住的姐姐砍伤,并将何敏强行带走。之后,何敏被发现在另一小区坠亡。
2025年8月,南宁市检察院对被告人林某康提起公诉,同年9月及2026年5月,该案开庭但未宣判。被害人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林某康最初承认他在楼顶将何敏踢下楼,但庭上林某康翻供,称何敏是自己跳楼身亡。
女儿遇害后,被害人家属认为,警方在关键节点存在失职行为。因此,家属于2025年3月26日、8月12日,相继对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公安分局和江南公安分局提起行政诉讼。
目前,两家公安分局均被法院确认存在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不具有因果关系。其中,针对西乡塘分局的诉讼,已于2025年9月28日一审宣判,2026年1月23日二审宣判;针对江南分局的诉讼,于2025年12月10日一审宣判,法院判决确认江南分局未全面调查处理、不受理死者报警的行为违法。今年6月17日下午,针对江南分局的行政诉讼二审,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编辑 刘倩 校对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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