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为扎实推进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筑牢居民居住安全防线,连日来,邵阳市绥宁县消防救援局从严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问题,并开出2026年首张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近日,该局执法人员深入锦绣江南小区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小区一住户把电动自行车放置在一楼疏散通道内。电动自行车零部件多为易燃材质,一旦在楼道起火,浓烟会迅速充斥楼梯间,阻断居民逃生路径,极易造成伤亡事故。执法人员当场拍摄现场照片,并制作《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固定相关证据。

经核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要求,绥宁县消防救援局向当事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执法人员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对其开展警示教育,讲解相关消防法规,当事人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消防规定,规范停放电动车。

绥宁县消防救援局提醒全体市民:疏散通道事关生命安全,切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楼道或者入户充电,电动车应当停放在小区室外指定停放区域。下一步,绥宁县消防救援局会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小区隐患排查,对违规停放、室内充电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置。(何静、梁晓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