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出十二条措施系统部署水利工作
全面强化主汛期水旱灾害防御
7月12日,石家庄岗南水库工作人员对坝坡开展拉网式巡查。河北日报记者 史晟全摄
近日,省水利厅出台强化主汛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十二条措施,从滚动开展监测预报预警、抓好山洪灾害防御、科学调度防洪工程体系、强化中小河流洪水防御、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在建工程度汛管理等方面作出系统部署,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以“汛”为令,闻“汛”而动。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条措施旨在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汛情的不确定性,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
进入主汛期,我省水利系统全面启动主汛期工作机制。十二条措施明确,各地落实“周会商+场次洪水会商”工作机制,强化会商研判和部署调度。统筹调配专家力量,实行分河系、分区域、分类别包干制,邀请专家提前深入了解相应区域的基本情况、风险点和存在问题,全程参与会商研判、工程调度运用和应急排险抢险等关键环节,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迅速赶赴一线指导。
山洪灾害突发性强、防御难度大,是防汛的重中之重。
十二条措施明确,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时精准发布预警信息。严格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做到“有叫必应”、及时处置。强化网格化管理,落实对施工、旅游等流动人员的管控和转移避险措施,提醒督促相关部门果断组织转移避险。
在科学调度防洪工程体系方面,根据十二条措施,全省大中型水库水位严格执行主汛期汛限水位,主汛期前全部降至汛限水位以下。同时,逐处明确蓄滞洪区运用条件,做好随时启用准备。
此外,我省还严格落实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聚焦山洪灾害危险区、水库周边及下游、河道行洪隐患区、蓄滞洪区等重点区域,一旦雨量、水位接近或达到预警阈值,或水库预计加大泄量,提前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河道行洪畅通,是中小河流洪水防御的关键所在。十二条措施明确,持续加大河道碍洪问题清理力度,全面排查阻水片林、高秆作物、围堤等突出问题,依法依规抓紧清理整治,对严重影响行洪安全的要立行立改,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筑牢河道防线,更要守牢工程安全底线。十二条措施提出,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及堤防、水闸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运行责任制,逐一落实小型水库防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全覆盖加强责任人培训。
在建水利工程也是主汛期重点关注领域。各地水利部门要压紧压实在建水利项目法人安全度汛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直接责任及其他参建单位相应责任。预报强降雨时,督促在建项目法人全面停工停产,提前组织河道内施工人员、机械、物资全部撤离,同步清理工程弃土弃渣,跟进落实情况,实现闭环管理。
来源:河北日报客户端
编辑:任梓绮
编审:于国树 崔秩恺
审核:孟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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