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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经济》2026年第3期要目
【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
1.论检察学学科建设融合发展现代化路径
杨凯(1)
2.中国刑法的政法品格
——基于中国刑法学知识自主性的再审视
马荣春(13)
【刑事法学】
3.人工智能时代刑事法学理论创新与实务应对专题(三)
房保国、林喜芬、高通、刘传稿、房慧颖、郭航(30)
4.弱人工智能场景下过失犯罪的归责反思与规范路径构建
王霖(50)
5.成年人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建立的逻辑和设想
孙昊(60)
【行政法学】
6.新时代水电工程建设法律制度的现状与优化
林孝文(72)
7.关联行政行为检察监督的价值、限度与优化路径
吴卫东(81)
【数字法学】
8.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责任困境及其破解路径
——以人工智能“有限法律人格”为视角
赵莹莹(91)
9.数字经济下老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质化路径
王振宇(104)
10.税收算法自动化决策的技法冲突与路径因应
盛婷婷(114)
11.人工智能赋能法治宣传教育的风险样态及规避路径
蒋沁玉(125)
【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
1.论检察学学科建设融合发展现代化路径
作者:杨凯(华东政法大学公共法律服务学院、司法部与华东政法大学公共法律服务协同创新与数字治理研究基地、公共法律服务研究院)
内容提要:检察学学科建设在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明晰检察权法律监督职能和预防职能的中国式现代化范式是提升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当前检察学学科建设存在难以突破部门之学的现实困境,诸如缺失关注全局的理论体系、难以在体制内形成共识、部门理论脱离整体法治实践、课程设置难以满足法治体系建设实际需求等。检察学学科建设应立足检察权的权力属性,基于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改革及司法体制改革设计学科建设构架,明确其在政法体制中的定位,全面建构学科、学术和话语体系。在尊重司法规律、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的基础上,稳妥推进检校融合、产教融合、科教融合,逐步突破传统学科框架和部门之学的瓶颈,实现检察学学科融合发展现代化,不断提升检察学学科建设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关键词:检察学;检察权;法律监督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融合发展现代化理论
2.中国刑法的政法品格
——基于中国刑法学知识自主性的再审视
作者:马荣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律系)
内容提要:中国刑法的政治性来自中国宪法,中国刑法的法治性是“人民性”这一最大政治性的内在要求。在中国刑法的“外政内法”品格构造中,“外政”是将“人民性”作为中国刑法最直接和最高的政治性,而“内法”则赋予中国刑法以稳固的法治性,以保障其用“人民性”来表达的政治性。从《刑法》第1条,经由第2、3、4、5条到《刑法》第13条,即从刑法的根据(“立法宗旨”),经由刑法的任务和刑法的基本原则到犯罪概念,中国刑法的政治性由“显”到“隐”,而其法治性则由“隐”到“显”。作为中国刑法品格浓缩表达的“政法”,即上层建筑中政治与法律的一种“结盟”,不再是“politics and law”,而是“law-ensured politics”。作为中国刑法的品格构造,“外政内法”是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有机结合,其提示着中国刑法学的“方法体系”,从而对应着中国刑法最基本的“知识谱系”。除了宪法学,“政法”至少是中国刑法学的一个标志性概念,且可形塑新的中国刑法学,即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三统一”作为价值取向的新型刑法教义学。“外政内法”是整个中国刑法的最高评注和最深评注,是中国刑法学知识自主性的当然认知和价值遵循。
关键词:中国刑法;外政内法;品格构造;政治性;法治性
【刑事法学】
3.人工智能时代刑事法学理论创新与实务应对专题(三)
作者:房保国、林喜芬、高通、刘传稿、房慧颖、郭航(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南开大学法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当前,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正全方位重塑社会结构、治理模式与法治生态,法学研究亦迎来范式革新与使命升级。本专题聚焦人工智能法学基础理论、智慧司法、刑事诉讼数字化、网络平台刑事风险、企业数据刑法保护、数字检察制度建构六大前沿议题,直面技术迭代带来的法理挑战与实践难题,开展跨领域、多层次的学术对话。专题立足中国法治实践,贯通理论思辨与现实关切,兼顾技术理性与价值坚守,既回应数字时代法治转型的迫切问题,又为人工智能法治化、数字检察现代化、网络空间安全治理提供学理支撑与方案参考,共同推动数字法治研究走向体系化、精细化与本土化。
关键词:人工智能法学;智慧司法;刑事强制措施;刑事风险;企业数据权益;数字检察
4.弱人工智能场景下过失犯罪的归责反思与规范路径构建
作者:王霖(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立足当前弱人工智能的技术现实与过失犯罪样本,人工智能主体归责理论将智能实体纳入刑法归责体系的做法并不可取,传统刑法调试方案回归过失犯教义智识进行归责考察的思路更为务实。但面对弱人工智能场景下的算法黑箱问题与致害关系复杂化趋势,以“预见可能性”作为归责逻辑起点的新、旧过失论及其变体存在适用困境。对此,应推动过失犯从“意志归责”向“规范归责”的范式转型,通过风险实控地位的确立以及风险实控主体的类型细化完成归责,以弥合弱人工智能场景下的法益保护间隙。相较于传统过失犯归责而言,规范归责路径在契合风险社会刑法功能主义导向的同时,有利于法益保护与技术自由的价值平衡。
关键词:弱人工智能;过失犯;意志归责;规范归责
5.成年人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建立的逻辑和设想
作者:孙昊(延安大学)
内容提要:建构成年人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基于历史逻辑和法益价值逻辑的考量,其中轻微犯罪宜以一年有期徒刑作为划分的界限,以“宣告刑说”为标准。成年人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应以比例原则为核心,以程序正义为辅助,在信息化协同的基础上建立实体、程序、社会保障三重制度体系。实体上以“宣告刑一年有期徒刑或拘役”为制度启动条件,同时阐释该制度与从业禁止的关系;程序上确定在轻微犯罪语境下适用直接封存制度,法院是唯一决定机关,对当事人建立一定的救济制度,检察机关对封存决定具有监督的权力;社会应建立社会帮扶和加大就业支持,构建分层、精准、动态的成年人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关键词:犯罪记录封存;轻微犯罪;实体;程序;社会保障
【行政法学】
6.新时代水电工程建设法律制度的现状与优化
作者:林孝文(西藏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
内容提要:水电工程建设不仅涉及现代水电工程技术的运用,还涵盖水电工程合法合规等一系列法律制度问题。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水电工程建设发展制度,但是仍然存在制度碎片化、制度滞后性、监管制度不完善等突出问题,难以适应新时代可持续发展、生态保护优先、权利保障强化的现实需求。本文从构建统一协同的法律体系、完善移民安置与补偿法律制度、健全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法律制度、构建全流程监管法律机制、完善区域与技术适配法律条款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对策建议,旨在为我国水电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关键词:水电工程建设;法律制度;生态保护;移民权益;协同治理
7.关联行政行为检察监督的价值、限度与优化路径
作者:吴卫东(中共荆门市委党校)
内容提要:关联行政行为检察监督通过将与被诉行政行为相关联的行政行为纳入监督范围,拓宽了检察监督的视野,延伸了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链,对促进司法审查与检察监督良性互动以及优化行政过程监督机制也具有积极意义。然而,该制度的实践展开面临诸多现实困境和功能限度,主要表现为:监督方式有限导致渠道单一、内容偏窄,监督对象有限造成样本数量偏少与类型分布不均,监督资源有限致使行政违法行为发现困难、资源配置不足。对此,应以确立行政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管辖模式为基础,增强监督动力;以法检信息互通互联机制构建为依托,激发监督活力;以关联行政行为检察监督方式创新为驱动,提升监督质效,从而优化监督路径,推动行政检察实践纵深发展。
关键词:行政诉讼;行政检察监督;行政违法行为;关联行政行为
【数字法学】
8.自动驾驶汽车致损的责任困境及其破解路径
——以人工智能“有限法律人格”为视角
作者:赵莹莹(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自动驾驶汽车致损引发的责任困境,根源于自主决策系统对传统责任范式的根本性冲击。面对主体认定模糊、因果关系复杂与归责原则失灵三重困境,引入“有限法律人格”理论作为法律拟制工具,创设责任承担功能性连接点。通过构建“首位责任—终极责任—补充责任”的三层责任体系,确立以自动驾驶汽车自身责任财产为基础的无过错首位责任,以生产者销售者过错为核心的终极责任,以及以使用者不当行为为要件的补充责任;建立配套的强制保险与赔偿基金制度、算法审计与数据黑匣子制度以及证据规则特别安排,共同构成系统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自动驾驶汽车;有限法律人格;人工智能;法律拟制;责任分配
9.数字经济下老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质化路径
作者:王振宇(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消费模式数字化转型应当重视老龄化的影响。数字经济发展不断创造新的消费模式、催生新的消费需求,但老龄消费者的认知与判断能力却未能相应提升。在此背景下,缔约能力失衡、消费信息增加、纠纷解决方式僵化成为老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挑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一般消费场景之一般消费者”为保护对象,致使老龄消费者权益保护之既有规范效果渐趋虚化。鉴于此,应确立老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质化理念,审思老龄消费者保护的理据与限度;具体而言,应落实老龄消费者的受教育权利,对相关经营者课以更加严格的信息义务,并在强化行政机关监督管理职责的同时,建立便捷的老龄数字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关键词:数字经济;老龄化;老龄消费者;消费者保护;行政监管
10.税收算法自动化决策的技法冲突与路径因应
作者:盛婷婷(中山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伴随“金税四期”与智慧税务的深度应用,税收治理从“以票管税”转向“以数治税”。这一转型虽显著提升了征管效能,但也引致技术理性与法律理性的深层张力。算法“黑箱”、模型僵化及自动化风险处置导致说明理由义务履行不能、行政裁量权异化为“立法性算法权力”、纳税人防御权面临实质性虚置。为化解上述技法冲突,需引入“技术性正当程序”理念,构建兼容技术逻辑与法律价值的规制体系。首先,应确立事前强制性算法影响评估与分级备案制度;其次,嵌入事中“人在回路”的实质干预机制;最后,赋予纳税人算法解释请求权与自动化决策拒绝权,并且在司法救济中实现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在保障征管效率的同时实现行政法治的价值回归。
关键词:以数治税;税收算法;自动化决策;技法冲突;技术性正当程序
11.人工智能赋能法治宣传教育的风险样态及规避路径
作者:蒋沁玉(兰州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相较于传统普法活动存在的覆盖范围有限、内容针对性不足和传播效率较低等问题,人工智能技术凭借其高效的数据处理能力与精准的算法推荐功能,赋能法治宣传教育在形式与内容上的创新,提升了普法供给的匹配效率。然而,在人工智能赋能法治宣传教育的应用过程中,易引发算法设定形成的信息茧房限制信息获取、数据偏差与算法缺陷生成错误信息误导公众以及过度依赖技术催生“认知懒惰”消解个体思维等风险。为此,需通过完善算法推荐参数、培养公众算法素养形成信息辨别能力,严格把控训练数据、构建普法内容纠错机制提升内容质量,借助批判性思维要素实现工具理性祛魅,从而有效规制相关风险。
关键词:人工智能;法治宣传教育;算法推荐;信息茧房;风险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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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郭晴晴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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