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7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显示,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光大银行成都三洞桥支行、光大银行成都蜀汉路支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管理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对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罚款155万元,对光大银行成都三洞桥支行罚款35万元,对光大银行成都蜀汉路支行罚款100万元。对米传文、蒋毅、孙萍、彭刚警告并罚款共计25万元。对张可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朱晓雪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对田婕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对刘国文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