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潮新闻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广西双胞胎姐妹遭妹妹男友伤害致一死一伤案将于7月17日开庭宣判。

双胞胎姐妹的父亲何先生表示,希望从严从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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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双胞胎一死一重伤案将于7月17日宣判。受访者供图

2024年10月14日清晨,广西南宁一处高层住宅内,21岁的何婷婷(化名)被砍至重伤,其双胞胎妹妹何敏敏(化名)被强行带走,数小时后从另一处小区的34层楼顶坠亡。嫌疑人是妹妹仅认识三个月的男友林某康。

据何先生介绍,2024年7月上旬,21岁的何敏敏在网上与林某康相识,随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

何先生向记者提供的大量聊天记录显示,女儿与林某康相处短短几个月,曾多次遭对方殴打,并被以裸照、手机定位等方式威胁。何敏敏曾试图拉黑林某康,对方随即改用其他社交软件继续骚扰,并多次威胁称要“租个LED大屏在你小区门口播放视频”“我肯定会死在你家里”等。

2024年9月22日,何敏敏再次提出分手,林某康当晚闯入何敏敏、何婷婷的住处,持刀将何敏敏带离。

姐姐何婷婷报警后,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沙井派出所出警,次日凌晨将林某康抓获。9月24日,江南公安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林某康构成非法侵入住宅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情节较重,对其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15天的行政拘留,并没有让林某康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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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何敏敏坠亡现场留下一大片血迹。受访者供图

2024年10月9日,林某康获释当天给何敏敏发信息:“搞不死我就搞死她。”何先生说:“林某康觉得是我大女儿报警才把他抓进去,对大女儿产生了报复心理。”

林某康被释放后的第5天,何敏敏再次遭到其长时间殴打。

当天深夜,何敏敏向沙井派出所报警。派出所以案发地在西乡塘区,建议当事人前往属地派出所,即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上尧派出所处理。次日5时46分,何敏敏与林某康在上尧派出所民警组织下达成和解。

然而,调解后不到两个小时,林某康再次持刀闯入何敏敏、何婷婷的住处,将何婷婷砍成重伤的同时,又一次持刀挟持何敏敏并带离。此后不久,何敏敏从另一小区34楼坠亡。

何先生表示,女儿一死一重伤,给原本幸福的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创伤,他和妻子为了女儿的事情奔波,一直没法工作,“我大女儿明天(15日)要做第三次手术。她左手的大拇指和食指伸不直,以前食指几乎动不了,经过两次手术后才能动一点点,医生说一双手10个手指手术后恢复到80%已经很好了。现在外面都欠了几十万,信用卡也还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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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何婷婷受伤的左手。受访者供图

2025年9月22日,该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次年5月6日再次开庭。何先生说,第一次庭审后,林某康曾给何婷婷写了一份道歉信,信中承认其隐瞒姓名、前科案底,并称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烂人”。

与此同时,何先生2025年先后将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和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告上法庭,案由是上述两家单位在处警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法院在一审、二审中均认定,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对何敏敏被故意伤害案的接处警行为违法。

针对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的诉讼,2025年12月10日,一审法院认定:2024年9月22日,江南公安分局仅对林某康非法侵入住宅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未调查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如故意毁坏财物未作认定),属于“未对报警事项全面调查处理”,行为违法;2024年10月13日,沙井派出所虽自认接到报警,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报案情况进行了及时受理和登记,属于“未对报警行为进行处理,未履行法定职责”。该案二审于2026年6月17日开庭,未当庭宣判。

潮新闻记者 季建荣 于瓅

(来源: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