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不戴头盔会被清晰记录
请别再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抱有“侥幸”心理
贺州公安交管
进行曝光
1
违法人员:卜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平安东路银杏巷
2
违法人员:陈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新兴南路中心市场
3
违法人员:陈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新风街
4
违法人员:陈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贺州市城区道路
5
违法人员:黄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平安东路银杏巷
6
违法人员:蒋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建设中路
7
违法人员:李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西约街
8
违法人员:廖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西约街
9
违法人员:廖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贤德巷
10
违法人员:欧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江北中路
11
违法人员:邱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贺州市城区道路
12
违法人员:邱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新兴南路桥西巷
13
违法人员:谢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八达东路民主巷
14
违法人员:徐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鞍山西路
15
违法人员:薛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13日
违法地点:光明花园门口
16
违法人员:叶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新兴南路桥西巷
17
违法人员:张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新兴南路桥西巷
18
违法人员:张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贺州市城区道路
19
违法人员:张某
违法时间:2026年4月22日
违法地点:凤鹅塘路
骑行为什么要佩戴安全头盔?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二轮车因为其结构特殊,发生事故时,车身容易失去平衡,骑乘人员极易被甩出,而头部往往会先着地,或者撞击到车辆及其他物体。
发生事故时未佩戴头盔
发生事故时佩戴了安全头盔
法律链接
摩托车(黄牌、大蓝牌)戴头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五十一 条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小蓝牌)戴头盔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3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三条第六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小细节,大安全
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能够大幅提高安全系数
请广大群众骑乘二轮车佩戴头盔
系牢卡扣,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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