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7月15日正式施行。本次修订重点聚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场景,细化经营违法失信判定标准,将药店线上线下全渠道经营行为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深度绑定,构建起“违规即认定、失信必惩戒”的信用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医药零售行业合规化、标准化发展。
相较于旧版规则,本次新规最大调整是从传统事后行政处罚,升级为常态化信用联合惩戒。监管范围覆盖门店、法人及相关责任人员,违规后果不再是单次处罚即可终结,而是会长期影响门店资质申报、日常经营、品牌口碑及个人征信。新规落地后,合规经营将成为药店经营的硬性底线,所有门店均需提前自查整改,规避失信风险。
三条核心红线,触碰即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新规明确划定医药零售领域三条绝对红线,属于一票否决的严重失信情形。药店无论线上、线下经营渠道,一旦触碰任一红线,将直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启动刚性联合惩戒。具体红线情形如下:
1. 药品经营红线:销售假药、劣药;违规销售毒麻类特殊管理药品;销售无合法批准证明文件的进口、境内药品,均纳入严重失信范畴,全面覆盖全渠道销售行为。
2. 医疗器械经营红线:销售未经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日常经营中常见的隐形眼镜、医美器械、康复理疗设备等,均属于重点核查品类,无合规注册资质不得销售。
3. 化妆品经营红线:销售非法添加激素、抗生素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重点涵盖祛斑、祛痘、美白等功效性护肤品,严禁违规劣质产品上架销售。
七类经营违规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
除上述三条核心红线外,新规明确七类日常经营违规行为,出现相关情形的药店,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该条款覆盖门店服务、计量、价格、宣传、资质、监管配合、信息公示全经营场景,补齐了日常经营的监管短板,具体包括:
1. 侵害消费者权益:存在侮辱顾客、泄露购药人员隐私、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等违规行为。
2. 计量违法违规:使用、改装作弊电子秤等计量器具,利用计量误差欺骗消费者,常见于中药饮片称重等经营环节。
3. 价格管控违规:在疫情、灾害等突发事件期间,拒不执行官方价格干预、限价、稳价相关政策。
4. 虚假健康宣传:发布涉及药品功效、慢病治疗、抗癌保健等关乎群众生命健康的虚假广告及推广内容。
5. 证照弄虚作假:以虚假材料骗取经营许可,或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6. 抗拒监管检查:拒绝、阻碍监管部门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事故调查,隐匿、销毁经营台账及相关资料。
7. 经营信息造假:企业年报、经营公示信息、进销存数据、从业人员资质等内容隐瞒实情、弄虚作假。
失信惩戒全覆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新规建立了全方位、多维度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药店一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面临六项闭环惩戒措施,彻底打破以往“轻处罚、无后续”的监管局面,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监管效果。具体惩戒内容如下:
1. 依法经济处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经营行为实施对应的经济处罚。
2. 资质降级吊销:视违规情节降低门店经营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3. 经营权限受限:限制违规品类经营,责令门店停业整顿,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行业从业限制。
4. 重点高频监管:失信门店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日常巡查、飞行检查频次大幅增加,成为监管常态化重点核查对象。
5. 取消行业荣誉:永久或限期丧失星级药店、诚信企业、示范门店等所有行业荣誉的申报资格。
6. 征信公开受限:失信信息在全国信用平台公开公示,关联法人及责任人个人征信,影响个人信贷、行业招投标、商业合作等各类经营及民事活动。
新规落地倒计时,药店三项自查整改重点
距离7月15日新规正式实施已进入倒计时,留给各药店自查整改的时间十分有限。为全面规避失信风险,各门店需立即落实全方位自查、针对性整改、常态化建章立制三项核心工作。
第一,全面全覆盖合规排查。逐一清查门店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全部库存商品,严格核查供应商资质、产品注册证、批准文号等合规凭证;全面梳理线上短视频、朋友圈、电商店铺等所有宣传渠道,排查并清理药品功效、疾病治疗等违规宣传内容。
第二,全方位清零整改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商品立即下架销毁,杜绝违规产品售卖;修正虚假公示信息、补齐不完善的进销存台账;校准维修计量设备、温湿度监测设备等经营硬件;彻底删除所有违规宣传内容,留存完整整改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第三,健全长效合规管理制度。优化完善首营审核、进销存管理、员工合规培训、客户投诉处理、迎检应急处置等全套制度;明确法人、店长、质量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建立内部责任追究机制,从源头杜绝违规经营行为,实现常态化合规运营。
*本文部分内容仅供药学相关专业人员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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