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李某某因诈骗多次触刑,却利用连续怀孕、哺乳规避刑罚执行;在社区矫正期间,又再次实施诈骗。经查,2022年至2025年,李某某先后四次怀孕、三次生子,利用连续怀孕、哺乳逃避收监执行。

2025年5月,李某某在案件审理期间诞下第三子。因其身处刑事诉讼阶段不具备抚养照料能力,且明确放弃监护、拒绝承担抚养责任,加之孩子生父不明,缺乏法定监护人照料,短期内无稳妥安置途径,新生儿遂由长春市福利院临时照料。

同年6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 被判期徒刑11年,直接拒不抚养幼子。检察机关多方协调,李某某同意由民政部门对孩子进行长期监护抚养。

来源|大河报、果然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