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马关发布)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
禁止进入滑坡危险区域的通告
2026年5月18日,马关县篾厂乡大新寨村委会石灰窑、杉木树村小组因强降雨引发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马关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专家对该区域开展现场走访及野外实地调查,发现石灰窑、杉木树村小组所处区域受强降雨影响,形成多处滑坡、泥石流、山洪灾害隐患区,总体处于发展趋势不稳定状态,安全风险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滑坡危险区域进行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从即日起至解除日止。
二、管制范围
以专家组界定的马关县篾厂乡大新寨村委会石灰窑、杉木树滑坡全貌图为准(图中标注的滑坡群区域为禁止进入范围),具体范围由篾厂乡人民政府在主要路口设立醒目警示标识。
三、管制措施及要求
(一)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已转移安置的受灾群众,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严禁以任何方式避开哨卡、绕行警戒线私自返回危险区域及影响区域;禁止在滑坡危险区周边驻足观望、逗留或从事其他活动。
(二)篾厂乡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危险区域各出入口实行24小时严格管控。对不服从管制、强行闯入、滋事肇事的,现场管理人员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离;构成治安违法或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三)对因擅自进入危险区域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造成公共设施损坏或其他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及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村组大喇叭等多种渠道进行全覆盖正面宣传;各村委会、村民小组要逐户告知,确保群众人人知晓、自觉遵守。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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