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我们只剩下三次在大银幕上见到他的机会。

萨姆·尼尔走了,享年78岁。这位陪伴观众数十年的老演员,留下了三部尚未上映的遗作——而这三部片子,恰好拼出了他是一个什么样的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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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遗作的类型差异大到离谱:一部澳大利亚荒诞喜剧,他给一只爱说脏话的喜鹊配音(《狐狸》);一部发生在菲律宾的爱情喜剧(《最后的度假村》);还有一部好莱坞怪兽大片的最新续集,讲的是一群变异的巨型踩踏怪兽(《哥斯拉大战金刚:超新星》)。

能在屎尿屁喜剧、异国浪漫和好莱坞爆米花之间自由横跳,本身就说明了一件事:这位老兄从来不吃“定型”那一套。大多数演员一辈子都在找自己的招牌人设——硬汉动作咖、浪漫小心肝、稳如老狗的正剧担当、或者气场两米八的反派专业户。尼尔既全都是,又全都不是。他成功劈开了所有标签,让人记住的只有一句话:这人对什么挑战都敢接。

银幕之外,他的人生轨迹同样拒绝单一叙事。他创立了自己的葡萄酒品牌Two Paddocks,还长期以环保行动者身份活跃,尤其关注海洋保护议题。演戏、酿酒、搞环保,三条线并行,没一条是凑数的。

换个平行宇宙,尼尔也许会被定义成那种“黄金配角”——戏路宽,演什么都能压得住场。随便数数就有:《追捕野蛮人》里那位脾气暴躁却莫名可爱的养父赫克托,整天被顽劣少年瑞奇·贝克气得跳脚;《我的璀璨生涯》里温文尔雅的求婚者哈利·比彻姆;《浴血黑帮》里硬杠汤姆·谢尔比、把“惹公牛就要被顶”写在脸上的硬核警探切斯特·坎珀;还有《天线》里那个如慈祥叔父般的天文台台长克利夫·巴克斯顿……名单还长得很。

但他的本事远不止配得好。演主角的时候,尼尔有一种奇怪的能力——他能把主角演出“配角才有的那种歪才和怪趣”。好莱坞有句老话叫“长着男主角身材的性格演员”,搁他身上正合适。

最爽的一次主角体验,可能是1998年的两集电视剧《梅林》。尼尔演亚瑟王传说中的大法师,那会儿这部剧可不算小事,制作成本号称3000万美元,在当时的电视圈称得上天文数字。他演的梅林又帅又有冲劲——这不意外——意外的是他居然还给角色灌进了不容小觑的情感厚度。

但要说真正展露他全部功力的角色,还得是约翰·卡朋特那部长期被低估的洛夫克拉夫特风恐怖片《疯人之口》。尼尔演一个满嘴冷嘲热讽的保险调查员,接了一单寻找失踪畅销作家的活儿,结果一路摸进一个令人脊背发凉、地图上都找不着的小镇。在那里,现实像豆腐渣一样碎裂成噩梦。电影开场时,尼尔穿着拘束衣,嘶吼着“我——”——光是这一幕,就够你看穿这个演员的胆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