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公开的司法文书、权威媒体报道为依据创作,涉案非公众人物使用化名,部分非公开场景根据事实合理推演,无任何美化犯罪的内容,最终结论以生效判决为准。】

张高平被带到刑侦大队的审讯室的时候,墙上的挂钟指针指向晚上十点。

审讯室很小,只有铁桌和三把椅子、墙角有一个摄像头。桌上放着几份空白笔录纸,旁边还摆着黑色签字笔和印泥一盒,铁桌子的边沿裹着一层铝皮,铝皮上有一道道被手指甲抠过的痕迹。张高平被按在一把椅子上坐着,两个便衣坐在他对面,一个用笔和本子做记录,另一个把台灯的灯罩转过来,灯光直射到张高平脸上,灯泡功率太高,张高平眯起了眼,瞳孔缩了一下就适应了。

拿笔的那个人把笔帽拔开。

"说什么?"

“你以为没事叫你来喝茶吗?”

张高平的身体坐得稍微直了一点,“你们抓错人了,我什么都没有做,”

这是他在那个夜晚所说出的最后一件真事,之后的七天里他说过的所有话,在再审判决书中都没有被当作定案的依据。

审讯人换过两拨,第一次来的两个年轻的J官反复问同一个问题:5月19日早上你们把车开到哪去了?张高平一次次地讲述自己从西站出发直接走高速去上海的过程,没有任何绕路和停留的情况。年轻民J记录下来后出去了。

第二拨人是两个年纪稍长一些的人,其中一人进屋后没有坐,在张高平的侧后方站立着,张高平看不到他的面孔,这样的站位是有意为之的,被审讯的人不知道背后的人在做什么,注意力被分散成两股,坐下来的人说话了。

“你侄子供述,但说的是别的意思,"

张高平没说话,墙上的挂钟秒针转一圈后,坐在座位的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根点燃了,没有给张高平,烟雾在台灯下缓缓散开,飘向张高平的脸庞,他眨了一下眼睛却没有躲开,他盯着桌子被烟头烫出的焦痕,焦痕是旧的,边缘已经被磨得光滑了,在这张桌子上坐过的人不止他一个。

凌晨三点审讯停止,张高平被带到一间没有窗户的小房间,房间里只有一张行军床,上面没有被褥,只有一块木板,他躺上去的时候脊椎和木板接触,每一块骨头都能感觉到木板的坚硬,他无法入睡,走廊里有人走路的声音,皮鞋底敲在水磨石地面上,停在他门口又走了。

天还没亮,审讯重新开始。

第三天,张高平已经不知道自己第几次回答“没有做过”,他已经累到骨头里了,眼皮每次合上时,就有人拍一下桌子,虽然拍桌子的人换了,但是拍桌子的方式仍然相同,手掌平着落下去的,发出闷而大的声音,桌上的搪瓷杯会跳一下,张高平被这声音惊醒过很多次,后来甚至出现了幻觉,即使没人拍桌子,他也会听见那声响。

你想清楚了,早说早结束,说完就能睡觉。

张高平能闻到自己的汗味、柴油味和审讯室里烟味混在一起的酸馊气,他从被带进来后就没有洗过脸,脸上的油脂干了又生出一层,很干涩。

第五天晚上张高平听到自己的声音变得陌生了,他回答问题越来越慢,说的句子也越来越短,到最后只剩下“是”和“不是”,他知道他正在说什么,但又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说什么,审讯人员提出的问题他听见了,但是这些话语好像从很远的地方飘来,需要经过几秒才能进入他的脑海,他的大脑和嘴巴之间好像塞满了棉花。

审讯的内容越来越荒唐,审讯人员会停下来问他:“她穿的什么颜色的衣服?”张高平说不知道。一个耳光,再说,猜错了又是一个耳光,猜的和掌握的信息一致,审讯才继续进行。后来媒体称其为猜谜式审讯,即嫌疑人不是说出自己所做的事情,而是猜测审讯人员希望听到的内容。每次猜中了,耳光、拳脚都会停止一会儿,而猜错,下一轮暴力就会升级。

"掐脖子没有?"

"没有。"

"你侄子供了,说你们俩一起。"

台灯的光在张高平脸上照了五秒钟,他右臂被烟头烫出的疤已经结痂了,痒,但他没法挠——手被铐在椅子扶手上。

"你按她的腿了吗?有没有?"

张高平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声音,他咽了一口水,喉头动了一下,然后他说:“按了,”

审讯笔录上多了两个字。

隔壁房间对张辉的审讯也在同时进行,他没有被约束在椅子上——他采取的是另一种更为痛苦的方式,后来才知道,这种姿势被人称为“苏秦背剑”,左手从左腋下穿过到背后,右手从右肩翻到背后,两只手在背后铐在一起,关节被固定在一个反人性的位置,不移动会疼,移动更疼,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流进眼睛里,只能扭头用衣领勉强擦去了一点。

有人递给张辉一根烟,张辉摇摇头,香烟被收走了。

"把那天晚上的事再说一遍。"

张辉把已经说了几遍的话又说了一遍,西站下车、上高速到上海,审讯的人听完后翻过两页记录本。

"不对。你上次不是这么说的。"

"我就是这么说的。"

你上次说的是把车开到留下镇那边。

"我没有。"

一声耳光落下来,声音不大但张辉的头却歪了一下,右边耳朵嗡嗡响了很久之后,后来那只耳朵听到的所有声音都会被隔上一层什么东西,闷闷的。

到第六天晚上,张高平已经有三十多个小时没有睡觉了,他的身体坐不稳,往左偏、被人扶正、又往右偏,审讯人把半盒盒饭给他,米饭上面浇了一层西红柿炒蛋,西红柿已经凉了,鸡蛋花凝结成一团,他吃了两口,吃得很慢,咽下去时有酸水反上来。

"吃完了?"

张高平点点头。

"那继续。"

第七天清晨,张高平右臂上又多了一道伤疤——烟头烫的,按上烟头的时候他没有叫出来,他已经没有力气再叫了,烫伤的皮肤先是白,之后变红,最后起水泡,水泡在几天之后破裂,留下一个圆形的疤痕,这些疤痕后来被提起多次,也被作为刑讯的证据之一,但那一刻圆形的烫痕只是又被熬到极限的身体留下的物理痕迹。

第七天下午张高平把审讯人员要他说的所有话都说完,即强J、扼颈、抛尸、丢包,他所讲的那些细节都是经过审讯人员反复纠正过的版本,每一个不正确的细节都要被纠正一次,直到所有的细节都与掌握的信息一致为止。审讯笔录写了整整三本,每一页他都签名且按了手印。红色印油在他大拇指上已经干了,怎么搓也搓不掉。

签完字后他终于可以睡觉了,他在那张行军床的木板上躺着,闭眼之前看到的画面,是审讯室灯光透过门缝漏进来的那一缕白光,他听到自己心跳声咚咚作响,然后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不知道,也没有人告诉他,在他被审讯的七天内,法医从他的受害者指甲缝里提取出的DNA样本已经出了结果,报告上写的是:指甲里的那个人不是他。

隔壁房间里的张辉也签了字,他的口供内容和张高平的对不上——有部分细节他说过三次,每次都不一样,审讯人叫他把第三次说的内容抄了两遍并入卷,两个口供放在一起看,刑侦人员一眼就可以发现其中有很多矛盾之处——抛尸时间不一致、作案顺序不对,甚至连抛尸地点都描述得不同,但上述矛盾并没有在起诉意见书中体现。

袁连芳还没有出现,那是以后的事情,但是在袁连芳介入此案之前,该案件的框架已经搭建完成,即口供、指认和DNA报告被搁置一旁,剩下的工作不是查明真相,而是让已经搭好的架子看起来无懈可击。

口供已经拿到,DNA报告也已经取得,两份文件在同一个屋子里被隔开了一张铁皮桌面的距离,口供上写的是两个人做了同一件事,DNA报告上写的是这件事的主角另有其人。

铁皮桌面上被烟头烫出的焦痕又多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