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是否允许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7月15日)
【问】
我公司是浙江省一家新办企业,请问我公司是否允许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答】
你公司作为新办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详解】
《增值税法》(主席令第四十一号)第九条规定,本法所称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按照本法规定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作出调整,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法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以下两类情形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一)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以下简称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二)自然人。其他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条规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26年6月5日在政策文件-热点问答版块对问题“我单位是新办企业,可以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吗?”
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规定:二、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热门跟贴